>>> 2004年第8期

婚姻中的性也应“门当户对”

作者:木 子




  一般人婚前极为忌讳在异性面前谈论性的问题,所以一对恋人往往以为只要“两情相悦”就可以结婚成家了,极少考虑到对方的性健康状况、性欲度及性能力大小等问题,而这些正是许多夫妻婚后性生活不幸的重要原因。
  鉴于此,结婚前男女双方应到医院去接受性健康的查询,了解双方是否有性疾病及性心理是否健康。鉴于有些内容短期内在医院无法查明,而且国内这类咨询机构也很少,故而恋人们在交往中需自学一些性知识,对另一方须多加留意,双方也务必坦诚相告。
  个人的性欲强度是不相同的。一个性欲旺盛的人选择一个性欲低下的人,婚后性生活是很难融洽的。如何获悉对方的情况呢?惟一的方法是双方“抹开”面子,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情况。性欲强度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性生理强弱程度。美国性学家金赛经过大量调查发现:青春期(以首次月经、遗精为准)开始得越早,人的终生性能力就越强,表现为性生活频度高,连续性生活多。这一发现适合85%的人。男性性能力在18-25岁最强,以后不可逆转地逐步下降,大约每10年下降一半。女性性能力在35—45岁最强,之后开始下降,但下降速度缓慢于同龄男性。
  一个人的性心理强弱程度也是性欲强度的体现。从小接受新文化和新思想较多,乐意和善于在性生活中发现乐趣及浪漫色彩的男女,与配偶协调性生活能力较强,性心理十分丰富。生活在愚昧、封闭环境中的人,则常常发生性心理的偏见和障碍。文化水平较低的男性,性生活频率低而忽视性感受的交流,一个性态度积极、对性心理的浪漫感受要求很高的女性若和他结婚,就会觉得他太“粗鲁”,“没人情味”,男方也会觉得她太“淫荡”,“杂事多”。反之,性保守的女性若和性态度积极的男性结婚,她会觉得男方在“摧残”自己,男方会觉得女方是个木偶,性生活乏味无聊。
  人的年龄越大,性能力越低,所以从性的角度出发,一般认为性欲极强、性要求较多的中青年人不适宜与老年人结婚。一般双方年龄相差不宜超过15岁。
  
  老年人再婚的性生活主要是为了满足性的接触欲利抚摸欲,故与性交能力的人小无关。但如果个别男性的忭能力很强,则须选择一个和自己性能力差不多的女性,年龄最好在60岁以下,因为60岁以上的女性阴道分泌功能已经比较差了。
  两个过于肥胖的人也不太适宜结婚,因为过于肥胖的人由于超重可能引起关节方面的退化,在选择合适体位性交时会发生因难和其他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