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9期

收送红包口水战 原告瞬间变被告

作者:李 新




  今年4月16日,盐城市阜宁县陈良镇朱庄村民56岁的朱文巨在县人民医院做完阑尾炎切除手术后数十分钟;猝死在病床上。
  和大多数初次遭遇医疗纠纷的农村人家一样,朱文巨的妻子周德静和他的亲属聚集在县人民医院,希望能有人给个说法。此时一个敏感的问题被“抖”了出来:周德静宜称,丈夫手术前,她曾送给主刀的普外科主任梁廷明医生800元红包。但梁医生对此竭力否认,这位从医已近20年的医生不惜以人格、党性和自己的“下一代”来发誓;而死者家属的态度则异常坚决,“愿对所说一切承担法律责任”。
  
  家属:红包送了,丈夫却死了
  
  4月16日夜,周德静听老伴说下腹部痛,在咨询了村里的医生后她打通了“120”送老伴去县医院检查。在熟人的陪同下,她为老伴办理完入院手续后,已是半夜了,外科值班的王医生检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穿孔伴腹膜炎。
  “王医生告诉我病情很严重,需要马上手术”,周德静一下子慌了神,她把一切都托付给了县医院的熟人,“熟人为了对我们负责,专门打电话找来了已休息的外科梁主任”,周德静称,她搀扶着丈夫和梁主任一起向手术室走去,“我害怕丈夫以前做过的心脏手术会对做阑尾手术产生危险,在向手术室走去的这段路上,我想起别人说在医院做手术要给医生钱,加上主刀医生又是熟人请来的,就想给这位医生红包。”
  周德静称,她掏出身上仅余的800元钱,卷成一卷,“我拿着钱向走在右边的梁医生看看,把钱放在梁医生的左边口袋里,梁医生没有拒绝也没有说话”。周德静称自己在手术室的门口停了下来,直到看着丈夫和医生一起进了手术室,她觉得心里稍微有了点宽慰。
  在手术室外焦急地等待了40分钟后,梁医生出来告诉她,手术很成功,她心里放心了:“觉得这800元钱没有白送,手术完成得又快又好”,可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仅仅数十分钟后,她的丈夫突然在病房里停止了呼吸,虽经医生抢救仍回天乏术。
  周德静说:“800元对于我来说,不是一个小数字,红包送了,医生也说手术很成功,而丈夫却死了!”
  
  医生:发誓没有收过一分钱
  
  梁廷明医生在知道周德静的投诉后,情绪非常激动:“我以我的人格、党性和我的下一代担保,我没有收过死者朱文巨家属的一分钱,如果我所述不实,我愿承担一切责任。”
  他为自己辩护说:“阜宁这个地方月收入千元即为中等以上水平,农村家庭的收入很低,一个农村妇女出手怎么会有这么大方?我如果收了钱,患者死亡后我肯定会想尽办法把这个烫手钱出手,想办法退钱,事实上我没有,因为我没收红包。”
  就周德静所称在手术室门外送钱给他,梁廷明连用“无聊”形容,他称当时周德静根本未进人手术室的第一道门,因为病人家属不被允许进入,“是我和行政办公室的姚主任将病人带人手术室的。”
  在听闻梁廷明的自我辩护后,朱文巨之子朱磊称对方是在撒谎,他说自己一家人都会为投诉信所载,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按周德静所述,她在送红包时除死者朱文巨之外无第四个人在场,但梁廷明找到了一个证人,即他所说的当时陪死者进入手术室的该院行政办公室姚主任,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梁廷明所讲内容真实,自己米见梁收病人家属红包。
  对姚主任的证词,朱磊也不予认可,据他了解,姚当时并没有进入手术室。
  
  医院:要告死者家属“诽谤”
  
  大多数人认为,送红包多半都是私下隐蔽交易,没有旁证往往很难查实,因此,“红包”被查实的可能性很小。有无收红包韵事实到这儿看起来是个各执一词的“口水官司”。院方的意见是,只要没有查实,将以“诬陷、诽谤”之名反诉朱文巨家属。梁廷明本人表示要立即去阜宁县人民法院起诉朱文巨家属,“他们这是毫无根据的诬蔑和诽谤”。
  但是没有人否认患者向医生送红包是个普遍现象。周德静的邻居告诉记者,她的亲人在盐城某医院做扁桃体切除这样的小手术,也送出了200元红包。
  阜宁县医院内的公告栏上,并排贴着三个告示,一为告病人家属书,一为医生们抵制红包的集体签名,一为过年以来该院医生上缴红包的数额。梁廷明用此证明周德静在说假话:“一般的小手术病人家属只会送一两百,她怎么会送800?”
  该院医务科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了该院整治红包的强硬措施:“要对收受红包人处以十倍罚款,同时由其承担病人所有诊疗费用,还得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她称,这个早已实施的处罚措施自颁布以来还没有真正实施过一次,即未有查实的红包投诉。
  没有出现医疗纠纷,收了红包的医生还是病人的恩人;出现了医患纠纷后,想查实也无异于登天,除了病人家属自己作证外,医护人员怎么会出面证明同事收过红包?况且送红包时隐蔽性肯定极强,谁会当着别人的面送红包呢?“原告”变“被告”,角色互换之快,让人愕然。没有证据是问题的关键,正因如此,“未查实一起红包投诉”也就见怪不怪了。这件事又让人联想到一段时间以来被炒得火热的“红包禁令”,面对如此带有普遍性的尴尬,禁令能有多大的能耐,又有多大回天之术?
  “红包禁令”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管理层的决心,但现实的问题是,病人告医生收红包因“缺乏证据”而被推上被告席,要承担“诽谤”的后果。这样一来,谁还敢举报医生收红包?“红包禁令”也将成为一纸空文或一种摆设。
  禁令的可操作性在哪里?甚至像“缺乏证据”这一明摆着的现,实问题,管理层在制定禁令之前是否考虑过,是否已纳入了议事日程?如果没有,要禁令何用?不如还像以前一样,反正证据无从考证,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必招来“徒有虚名”的骂名?
  当“红包”已成为医疗界的潜规则,成为公开的秘密时,“红包禁令”显得何其苍白无力,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根治“红包”毒瘤呢?我们热盼管理层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