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6期
“火”有多种 “灭火”要对症
作者:康 文
“火”是如何产生的呢?一是直接受自然界“火热之邪”的侵袭而引起“上火”症状;一是机体内存在的能推动生命机能而看不见的“火”,由于阴阳失调,失去了正常潜藏功能,而引起“上火”症状。
引发“上火”的具体因素很多。情绪波动过大、中暑、受凉、伤风、嗜烟酒以及过食葱、姜、蒜、辣椒等辛辣之品,贪食羊肉、狗肉等肥腻之品和中毒、缺少睡眠等都会“上火”。
中医把头昏、咽喉肿痛等偏上部位的火热症状叫“上焦火”,把烦热口渴、胃脘痛等中间部位的叫“中焦火”,把便秘、尿赤等偏下部位的叫“下焦火”。又按赃腑开窍,把目赤肿痛称“肝火”,鼻扇气喘称“肺火”,口舌生疮称“心火”,等等。结合内在情况,这些火还可统分“虚实”两大类,症状重,来势猛的属实火;症状轻,时间长并伴手足心热、潮热盗汗等的属虚火。这种分类为有关治疗提供了依据。
治疗“上火”选用中药,要遵照中医理论辨证施治。如治“中焦火”宜投清胃散等,治“心火’,用导赤散等,治“实火”用三黄片、牛黄解毒片等药泄火,最好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若见“火”就用三黄片之类,有时不仅不奏效,反而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