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6期
速冻食品会提前“过期”
作者:翁春燕
如某速拣食品在-18℃的保存期为3个月,但绝不意味着在-8℃也能保存3个月。如果出厂后一直保存在-18℃,那么3个月之内可以放心食用,而不会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若没有一直保存在-18℃,那么就不能保证3个月之内不发生变质。因为所有的化学和酶反应速度都受温度的影响,在冷冻条件下,微生物基本上不会繁殖,但口感、风味还是在慢慢变化,脂肪会缓慢氧化,维生素也在缓慢分解。一般来说,温度越低,营养素的分解、风味的损失、脂肪的氧化等速度就越慢,产品的品质也就能更长时间保持稳定。
实际上,超市的冰柜口往往是敞开的,人们对各种食品翻来翻去,温度不可能一直保持-18℃。在买回家的路上,如果环境温度很高,产品虽然没有完全融化,但温度也会随之升高。回到家里,普通冰箱的冷冻室很少能维持恒定的-18℃,如果其中东西较多,就更难达到这个水平,有的甚至只有-8℃左右。研究表明,食物在-8~-1℃存放,很多维生素的损失比0~4℃还要快。也就是说,人们在打开速冻食品准备食用的时候,很多产品已经提前过了“保质期”,发生了风味和品质的变化,吃起来不仅没有新鲜的风味,而且可能因脂肪氧化出现了轻微的刺激性油味。所以,选择速冻食品要注意以下原则:购买最新鲜的产品。看看袋子上打印的出厂日期,日期越近越好,最好别超过一个月。如果已经超过两个月,一定要慎重考虑。挑选的时候,不要翻来翻去,而是要直接拿比较靠下的袋子,因为冰柜下部的温度比较稳定。
购买之后,用最快的速度把速冻食品拿回家,避免路上受热融化。如果不能马上吃,应立刻放进冰箱里。要知道自己家里的冰箱不是工厂的速冻生产线,大多只能“慢冻”,而慢冻过程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都会有所改变,烹调时的口感品质也会明显下降。食品放进冰箱后,仍要尽快吃掉。由于冰箱温度不稳定,长时间存放的速冻食品往往会发生冰晶析出、裂缝、粘连等现象,这时营养价值也已经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