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8期
喹诺酮类药物有光毒性,慎用!
作者:苏合来 苏志坚
常用的喹诺酮类药物有:氟哌酸、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加替沙星等。
这些药物外用、口服或注射后,经日光或类似光源照射,可使照射部位皮肤发生湿疹皮炎样反应,其发生机制有两种:一为光毒性;一为光变应性。前者引起光毒性皮炎,后者引起光变性皮炎。二者在临床上不易区分,有的学者常把它们笼统地称为光接触性皮炎。
光毒性反应可发生于任何人。皮肤病变不是通过免疫的途径发生,而是通过溶酶体的释放直接引起损害。光变应性反应仅见于极少数人,它是以免疫机制为基础的,可能是药物进入机体,经日光照射后,在皮肤内转化为具有半抗原功能的物质,它再与体内蛋白质结合成为完全性抗原而引发的迟发型变态反应。
光毒性皮炎通常在首次用药经日光照射后即可发生,无潜伏期。皮炎好发于日光照射部位,如颜面、颈前及手背,有时见于前臂、足背及小腿等处,轻者仅为日晒发红样,消退后留有色素沉着。重者可出现水肿、水疱,可有瘙痒或不同程度的热感。光变应性皮炎首次发病需要一定的潜伏期,一般在用药并接受日光照射后24~48小时出现皮炎。皮炎除发生于日光照射部位外,亦可见于未经照射的远隔部位。皮损可为丘水疱疹、湿疹性或渗出性,慢性损害可有皮肤肥厚或苔藓化。
这些药物光敏感反应容易发生在皮肤娇嫩者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一般使用的药物剂量越大,日光照射时间越长反应则越严重。对本病的防治最有效办法是避免光照。在使用这些药物时必须采取防治措施:
①使用这些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接触阳光或类似光源。如出现光敏感反应,应立刻停药,并给予对症治疗。患者在医师指导下,口服扑尔敏减轻瘙痒,口服强的松可控制迟发型变态反应。如皮肤出现糜烂、渗出者应去院治疗;②避免两种具有光敏感药物同时应用,以免发生光敏感反应的相加作用。有光敏感反应史的患者要慎用这类药物;③使用这些药物的患者外出应特别注意皮肤防护,可用遮阳伞或涂擦遮光剂,如对氨基苯甲酸、水杨酸苯酯、二苯甲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