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10期
高血压病人的“性”福生活
作者:易 永
1.根据病人病情安排性生活:
I期高血压,是血压达到高血压病标准,但也可以降到正常或正常边缘,不存在因高血压引起的心、脑、肾等并发症,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过性生活。
Ⅱ期高血压,是指血压已达到高血压病标准,已有轻度心、脑、肾等并发症,必须在药物保护下有节制地进行性生活。
Ⅲ期高血压,是指血压已明显升高,持续不下降,而且有明显心、脑、肾等并发症,应该停止性生活。
2.根据上述安排,能过性生活者,次数不宜多,且性交时不宜过分激动,性生活时间不宜太久。在血压波动比较大时,过性生活更需这样。另外,应采取舒适的姿势进行性交。
3.高血压病人应当避免在饱食饱饮后立即性交,这样可以影响循环系统的功能,使血液转移到胃肠道。另外,酒精能减少心脏病人的心脏指数和心搏指数,即使少量饮酒也是如此,因此酒后性交也增加了高血压病人的危险因素。
4.高血压病人在性生活时如出现头痛、头晕、心悸、气急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不能勉强进行,事后应及时增服一次降压药物。
5.有些降压药物,如氯噻嗪类利尿剂、利尿酸、速尿、安体舒通、甲基多巴、胍乙啶、肼苯哒嗪、心得安、可乐宁、利血平和其他萝芙木生物碱等,有可能诱发性功能障碍。所以服药期间如出现性功能障碍,最好将性生活暂时停止一段时间,或者在医生指导下换药后再恢复性生活。勉强行事只会弄巧成拙,产生不必要的思想负担,加重高血压病情。纠正因服用降压药所产生的性功能问题,宜采取下列措施:用另一种药物充分控制血压;或酌情减少该药的剂量;或加用某种新药;或增加病人已在服用的另一种药物的剂量。控制血压的常用方法是联合用药,这样可允许选择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因而可减少药物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