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2期

“剩药”保留有取舍

作者:王 雨




  日常生活中,几乎每个家庭都遇到过病人买来药只吃了一部分就病愈的情况,这些家庭往往将吃剩的药品保存起来,以备下次使用。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家指出,不是所有用剩的药品都适宜留在家中保存,有些用剩的药品下次使用时,可能给人体带来危害。
  专家认为,五类用剩的药品不宜继续留在家中:
  一是所剩药品不够一个疗程的不留:这些药品存放多了不便管理,还容易和同类新药造成混淆。
  二是极容易分解变质的药品不留心口阿司匹林容易分解出刺激肠胃的物质,维生素C久置会失去药效。
  三是有效期短且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药品不留:如乳酶生片、胃蛋白酶合剂等。
  四是没有良好包装的药品不留:一些药品遇潮容易变质,需要有避光防潮的包装,包装不好的片剂药吸潮后会霉变。没有标明有效期和失效期的零散药品或外包装盒已舍弃的药品,家庭再次使用时,无法判断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冒失使用,会给服药者身体带来危害。
  五是没掌握作用与用途的药品不留:如不了解这类药品的适应证,最好不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