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3期

氧气咋会从“救星”变成“杀手”

作者:易善永




  每年的冬春季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季节。在这个季节里,不少老慢支、肺心病、哮喘病人都是医院的常客。为了解决他们的呼吸困难,医生们大多让他们吸氧。甚至,有些老病号自己家里都备有氧气。吸氧可以很快缓解呼吸困难的症状,氧气对这些病人来讲可谓是救星。吸氧看起来也非常简单,许多患者认为把氧气筒打开,氧气管接上就行了。其实不然,若吸氧不当可导致氧中毒、呼吸骤停,甚至死亡。下面就举一个真实的事例。
  一位老年肺心病患者发病后,面部皮肤和嘴唇黏膜呈青紫色,呼吸微弱,病情十分危急。他被送进急诊室,医生根据他的病情给他输上氧。病人家属看见氧气流量开得不大,还以为是医师“小气”。家属中有人气愤地说:“现在医院讲究经济效益,舍不得开大输氧开关,这是会害死人的!”病人的儿子趁医护人员不在,悄悄将氧气流量开得大大的。氧气过滤瓶中冒出了更大的气泡,这气泡在病人及家属看来,似乎是生命之花;可是,不一会儿病人的呼吸反而停止了,护士起初没有察觉,见状马上给病人做人工呼吸,忙得不可开交。此时医生赶到,发现了问题所在,把输氧量减小后病人逐渐恢复呼吸,面色也有所好转。为什么给病人大量吸氧气反而引起呼吸停止呢?这就是氧气对人体作用的双重性。
  众所周知,氧气是生命活动所必需的,缺少氧或供氧不足就会引起生命活动障碍,甚至死亡。例如大出血病人,由于血量减少、血压下降,全身各器官供血量减少,通过血液供给的氧也就严重不足,致使许多器官因缺氧而发生功能障碍,这就是所谓的休克。又如冠心病患者的冠状动脉硬化、管腔变小、血流量减少,造成部分心肌组织缺血缺氧,严重时可引起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或心律失常。对缺氧的治疗,最好是去除引起缺氧的原因并给病人吸入高浓度的氧气,可以很快改善组织缺氧,挽救病人的生命。这时,氧气可谓是病人的“救星”。
  但是,吸氧疗法使用不当时,氧气又可能成为“杀人凶手”。前面提到的病人,吸高浓度氧引起呼吸停止,病人面色和嘴唇呈青紫色、呼吸微弱,说明已有Ⅱ型呼吸衰竭;不但严重缺氧,体内还有二氧化碳蓄积。病人呼吸衰竭,要输氧是对的,但是并非给氧越多越好,因为人的呼吸中枢是由血氧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共同调节的。在呼吸衰弱时,缺氧会加重呼吸困难,但大量输氧则会使血液中氧压增高,对抗了二氧化碳对呼吸中枢的兴奋性刺激,反而抑制了呼吸中枢,致使病情恶化。因此,给肺心病患者输氧,最好使用混有一定比例的二氧化碳气体的氧气。一定浓度的二氧化碳除了兴奋呼吸中枢外,尚有调节酸碱平衡、扩张血管等作用。由于条件关系,在许多场合,给病人输用的氧气是纯氧,必须掌握低流量和间断给氧的原则。那种以为氧气多多益善,贪多求快给氧的做法,则有悖于科学原理。因此,若是呼吸衰竭者就诊,患者家属千万不要以为多给氧有益,以简单的“缺氧给氧”思维方式甚至以购商品“足斤添两”的要求强求医护人员。
  此外,吸人高浓度的氧对人体有害,大于半个大气压的氧对所有细胞都有伤害作用,因为高浓度的氧可在组织中形成大量氧自由基,氧自由基可损伤组织细胞膜,引起细胞、器官的代谢和功能障碍。所以,吸入半个大气压以上的氧,时间长了就可能发生氧中毒,氧中毒主要损伤肺和脑,可导致肺水肿、肺淤血和出血,肺部病变可严重阻碍呼吸功能,使机体缺氧加重。若吸入2~3个大气压甚至更高压的氧,则有可能在十分钟或数分钟内引起脑中毒,使脑细胞发生变性坏死,病人出现抽搐、昏迷等神经症状。婴儿氧疗不当还可以引起视网膜损伤,严重者可导致失明。
  作为医务人员除了要熟悉呼吸衰竭的给氧原则之外,还必须随时观察病情,科学而合理地掌握输氧时间、流量。有条件者,暴好输混有二氧化碳的氧气。在输氧过快、过量的情形发生之时,要采用呼吸辅助装置,以便进行抢救。作为患者及家属,应该充分认识氧对人体作用的双重性,利用其有利的一面,避免其不利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