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4期
贴膏药七注意
作者:吉文存
1.患处有红肿及溃烂时不宜贴,以免发生化脓性感染,可根据病情贴拔毒膏。
2.平时运动或劳动时不慎造成肌肉挫伤或关节、韧带拉伤时,不要立即用伤湿止痛膏、麝香追风膏。因伤后立即贴不能达到消肿、止痛的目的。
3.凡是含有麝香、乳香、红花、没药、桃仁等活血化瘀成分的膏药,孕妇均应禁用。特别是孕妇的脐部、腹部、腰骶部都不宜贴膏药,以免局部刺激引起流产。
4.穴贴膏药期间注意休息,活动量不宜过大,严禁房事,不要使用电热毯、热水袋,避免膏药移位、药膏流出污染衣被,影响疗效。停止理疗、按摩、针灸、牵引等治疗。
5.每次取下膏药应清洗皮肤(洗澡后穴贴疗效更好),外涂“皮炎平”软膏保护皮肤,如果皮肤出现红肿瘙痒时,请不要紧张,暂停穴贴。除每天涂“皮炎平”或“肤轻松”4—8次外,可口服“扑尔敏”每天3次、每次8毫克,休息2~4天。痊愈后再继续贴膏药。
6.女性患者在月经来潮期间停止使用(尤其是腰骶椎停贴膏药3-5天),创伤性骨折前期、严重皮肤病等不宜贴膏药。
7.未用完的膏药一定要密封好置于阴凉干燥处,以防药物挥发,如天气炎热,可置于冰箱中。膏药有效期两年,不宜和茶叶、食品存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