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4期
人参虽属补药 隐患仍须慎防
作者:姜朝晖
不过,人参虽有滋补作用,但使用不当其危害也需防。因人参是一种“适应原”性药品,若适量且对症则服用后即可有助于增强人体心肌功能,有效地增进机体非特异性抵抗力并对机体生理功能有双向调节作用;若盲目滥用,药不对症,则其毒副作用将有碍身心健康,常可诱发或导致心肌麻痹、延脑心血管运动中枢动能障碍循环衰竭。此外,若长期滥用误服人参或人参制品还会诱发类似皮质醇中毒症状,医学上称为“人参滥用综合征”。主要表现有发热、眩晕、头痛、玫瑰疹、气促胸闷、失眠、水肿、烦躁、泄泻等。有甚者可伴有惊厥、抽搐、胃肠与牙龈出血、鼻衄,严重中毒者可发生脑出血、低血压、抑郁等。
滥用人参及其制剂进补或盲目给儿童饮服,均会造成补不对症,引发毒副反应,诱发失眠、抑郁、神经过敏、血压波动,且更为严重的是导致儿童期性早熟(如女孩月经初潮提前、乳房提前发育,男孩阴毛、胡须早生、阴茎增大等),这将有碍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健康。为此,凡要服用人参及其制剂者事先须经医生辨证论治,对症施方,对症配药,不可自己盲目滥用(通常情况下成人按每日剂量3-9克分次煎服)。儿童按病情之需应由诊疗医生拟定服用剂量,不可乱用。
人参虽可滋补,隐患尤需慎防。首先,在服用人参及其制剂之前应经医生诊疗认可,辨证施方,对症应用,并适量、合理、规范使用。切不可麻痹轻敌,引狼入室而惨遭毒副反应之危害,殃及身心健康。
其次,按中医理论之惯例,凡属气盛、身热、便秘、尿闭等实热症者均应严格忌服人参及其制剂;凡患者有水肿、肾功能不全、肝阳上亢之高血压、实证失眠等须忌服人参及其制剂;凡新生儿、婴幼儿均不宜服用人参及其制剂,应慎防药不对症误服滥用所引发之毒副反应。
再者,中医理论认为,人参的配伍上忌与五灵脂、藜芦同用;气虚者忌长期久服,阴虚者宜用偏滋润的西洋参以防鼻衄、便秘;并主张在服用人参及其制剂期间忌食螃蟹、萝卜和茶水、咖啡等饮料,提倡经常饮白开水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