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6期

走出家门是蓝天

作者:刘 娟




  2002年冬,58岁的我从乡村小学退休后,儿子便把我接到城里居住。儿子说我辛辛苦苦几十年,如今该享享清福了。然而,好景不长,几个月过去后,进城的新鲜劲没了,虽然在儿子家有吃有穿,但我的内心却日益空虚。特别难熬的是白天,儿子、儿媳上班了,孙子上学了,我一个人在家成天与电视为伴,犹如一只关在漂亮鸟笼里的小鸟,整天无所事事,心情一天比一天糟。我虽然多次想改变这种生活状态,可又无可奈何。因为老伴去世早,儿子又是独子,我回乡下老家生活,势必给儿子增添牵挂,因而常常自己劝自己,快60岁的人了就这样过吧!
  直到2004年春,我的一次大胆决定,改变了这种生活状况,使我的生活重新获得快乐和充实。那是一个周末,儿子、儿媳带着孙子去做客。我独自在家,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招聘保姆的广告:“65岁以下,女性,讲普通话,退休教师优先。”“60岁也可以做保姆?”于是.我拿起电话,拨通了广告中的电话。听了我的自我介绍,雇主很热情地邀请我见面。由于平日里我很少出门,雇主居住的新城区不太熟悉,于是雇主直接开车来见我。雇主约50岁,姓王,是一位生意人,人很热情,一见面就叫我大姐。问了我一些家庭、身体等情况后,王老板挺满意,便带我回家去再谈。
  原来,王老板也是外地人,几年前从北方到南方经商,生意发达后,全家便搬到南方来了。然而,王老板78岁的母亲却怎么也不习惯,原因是语言不通,环境不熟,又没有朋友,老太太常常闹着要回老家去。于是,王老板想请一位年纪相当的老人陪伴老太太。
  也许是缘分,我和王老太太一见面,便聊个不停,有说有笑。王老板当场决定雇用我。条件是吃住在他家,每月6天假,工资600元,试用3个月。
  晚上,当我把决定告诉儿子时,儿子、儿媳坚决反对,“我们能养活你,你去做保姆,叫我们如何面对亲朋好友?”“我就是想出去做点事”,“人家会说闲话呀!”望着儿子祈求的目光。我坚定地说:“我先试试,不行就算了。”第二天,我便到王老板家上班了。其实,王老板名义上是请保姆,实际上是请我给老太太做伴。每天,在家搞搞卫生,上街买菜,给老太太做点饭,主要是陪老太太说说话。
  3个月过去后,王老板说要给我加工资,每月900元。我说,600元就够了。王老板说:你来我家后,老太太心情好多了,身体也好多了,家里常常有笑声,凭这点也要加工资。
  其实,我得到的又何尝只是600元工资。以前一个人在家里,有吃有喝,却度日如年,如今,我与老太太就像一对好姐妹,天天有说有笑,一起干点家务,我的心情同样好得多。好心情是用钱也买不到的呀!事实上,就是没有报酬,我也愿意陪着老太太。
  如今,我62岁了,仍在快乐地做保姆。星期天回家看儿子、孙子。平日里陪老太太上街、说话,锻炼身体,日子过得充实而快乐。
  真是,家门外面有蓝天。走出家门,肯定要比一人呆在家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