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7期
点击医药界怪现象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作者:陶 刚等
陶 刚
2006年2月,由新华网和《经济参考报》主办的“两会,你最关注的热点问题”网上调查显示,医疗问题成为人们最关注的三大热点问题之一。在医疗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看病贵的问题,特别是药价虚高、一药多名现象近来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热点。为此,本刊特别设立专题,为患者揭开其中玄机,和大家一同——医药代表自曝黑幕 药价虚高有原因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黑洞有多深?某些医药流通过程中又有怎样一条隐形“食物链”?一位医药代表自曝黑幕:300元的药品卖到患者手中就是900元!药品价格虚高的背后往往可能隐藏着两个字:回扣。一位在某医院工作多年的老大夫因为实在看不惯现在一些大夫吃回扣的做法,向记者简单讲述了一些情况。“一瓶治疗感冒或者其他病症的消炎针剂(对葡萄糖注射用的药),批发价格一般情况不会超过10元钱,可到了患者身上就会超过100元钱。”
随后,记者通过各方面关系联系到了4位医药代表,当记者将采访内容告诉这些医药代表时,他们纷纷表示:“不想谈”。理由是:“这行的事情太复杂了,我们还得靠这行吃饭,不会干砸自己饭碗的事情。”经过记者多次请求和反复做思想工作,终于有一名医药代表被记者的执著所感动,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医药代表:我们是这样把药送进医院的
这位医药代表告诉记者,药厂和患者分别处于流通领域的两端,中间环节多。中间环节一多,药品加价就多,最后的结果是,老百姓买到的药价格昂贵。
医药代表想把自己的药品送进医院其实也很简单。首先,通过各种方法先把药“送”进医院药房,再把需要使用该药的科室的负责人约出来,通过负责人把药的相关宣传材料送到医院。过了负责人这一关,作为一个医药代表,下一步就要去公关科室内的大夫了。公关大夫的方法和说服负责人的方法就不一样了,和大夫要直接侃:“这个药,负责人同意了,你帮忙推荐推荐,一支(瓶、盒等)提成××元。一切事情办妥后,医药代表的任务就是每个月到医院去查哪个大夫开出多少药,然后送钱就可以了。
▲治疗感冒发热的药利润不高,便宜药不受重视
当记者询问,什么药的暴利空间最大时,一位医药代表说:“治疗感冒发热那些消炎药,由于现在国家一直在管,所以回扣的空间越来越小了。而现在暴利空间大的药品一种是某种市场上原有的药经过改名换姓后推出的新药,而另外一种就是抗肿瘤的药品。”一种进货价格为每支300元的抗肿瘤药进到某市级以上医院的价格就是每支600元。而用到患者身上时每支可能就是900多元了。他告诉记者:“一名肿瘤患者一疗程用药可达十几支。”说完,他笑笑说:“各得多少钱你自己去算吧。”
▲便宜药换个新名再推销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以前那些疗效好、价格低廉的药品很少见的时候,他笑笑说:“便宜药大夫怎能弄到回扣呢?谁会去卖那不赚钱的药啊!大夫不给开处方,那药品就积压,药厂就不得不把原来便宜的药品换个新名提高价格再推向市场。这样,药品的价格高了,回扣有了,大夫自然就开始开处方了。同时,这也是目前市场上新药不断出现的主要原因。”
专家点评:药品回扣问题已成为某些医院管理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首先长期存在的“医药不分家”“以药养医”的模式促发个别医生利用处方权开药赚取回扣,某些药品厂家为打开药品销路也不惜重金“做公关”。其次,我国医生的低工资现象也促发了某些医生吃药品回扣的行为。据了解,在许多发达国家医生收入位居前三名,而在我国,医生的合法收入不符合医生的教育投入、工作难度、强度和工作风险。要想减少医药界的回扣现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首先必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在心中设一道“法律防线”,不断提醒他们,吃回扣是一种非正当的行为,同时提高医生的合法收入。其次,对医疗领域的腐败案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医药界起到警示作用。更重要的是,必须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制建设和审计监督力度,对某些药厂、某些医院的有关部门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对药品回扣事件,一经查出就应严办,该罚款的罚款,该开除的开除,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彻底敲碎医疗腐败得以滋生的温床。
B“一药多名”搞晕医生害苦病人
于 新
不少患者到药店买药品时,售货员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你要买哪个名字的?哪个厂家生产的?”面对几种甚至十几种同一成分却有着不同商品名的药品,患者往往被搞晕。
▲患者:一药多名使我们无从选择
近日,记者在某药店遇到一位患有眼疾的孙先生,他非常苦恼地说,许多药品的名字千奇百怪,而且价格差距也非常大,比如治疗眼病常用的氧氟沙星,就有泰利必妥、氟嗪酸、复尔必妥、安利滴眼液、贝利德、奥复星、福星必妥、欧普罗康、浩特等十几种商品名。名称不同,价格也不同,同样剂量的,便宜的两三块钱,贵的每支价格高达20多元!你让我们怎么选择?
目前“一药多名”现象在上市药品中普遍存在。一份来自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材料表明,在200种常用药品中,有4个药名的占20%,5个药名的占25%,6个药名的占25%,7个药名的占15%。该统计材料提示,随着近几年大量仿制药的上市,“一药多名”现象日益严重,尤其那些临床用量大的药品,如抗生素、治心脑血管病等药物,一种药品有几十个商品名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仅头孢曲松钠这种抗菌药品就有20多个名,而通用名为“单硝酸异山梨酯”的药物竟列出了54个商品名……
▲医生:一药多名可能导致开重药现象
一位某三甲医院的门诊大夫说,有时候医师问病人是否用过某某药物,病人回答“没有”,实际上却天天在用,只不过是医生和病人说的不是同一种商品名而已;相反,医师有时尝试给病人“换种药治疗”,其实可能与病人已用的是同一种药。这样就造成患者重复用药却又不知道,很容易导致用药重复、过量,易出现不良反应。
医生抱怨说,“一药多名”阻碍了药品信息的准确、快速交流,致使医师、药师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出现—些人为的差错。临床中开重药的现象已屡见不鲜。过多的药品商品名已经给医护人员造成巨大的麻烦,而这麻烦最终落在患者的头上。
专家点评:“一药多名”已经在治疗中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近年因吃错药而住院的患者越来越多,药物商品名混乱是导致用药差错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外,药品商品名的混乱,对医生下达医嘱、开具处方病历的规范性、连续性及可追溯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不少医生、药师对“一药多名”苦不堪言。虽然他们时时留意,但还是远远赶不上药品生产厂家“造名”的速度。
据了解,按照国际通用标准,一个上市药品主要有三个名称——化学名、通用名和商品名。其中,化学名和通用名是标准名称,而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同类产品可以用不同的商品名。按照我国药物管理的规定,一种药品的化学名和通用名由国家药典及药品管理部门确定,而商品名由生产厂家来定,只需在药品注册部门备案即可。根据目前一药多名的不良影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06年3月15日颁布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对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及商标的使用作出了严格限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负责人称,该局已通知各地严格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家药品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单独使用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