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8期

你有不快乐的权利

作者:凡 尘




  电影《美国丽人》中有一幕,描述一位从事房地产中介生意的女强人,每天出门工作前、开车上路途中,都不断自我暗示:这会是美好的一天。
  的确,好运会降临在乐观的人身上。一天之内,有几个客户来看过房子。面对这些挑剔的客户,她一一详细解说。但这位打扮美丽的女人,当天并没有顺利地把房子卖出去。夕阳西下,疲累的她,相当绝望,悲伤得不能自抑,蹲在地上痛哭失声。
  老实说,从她凄厉的哭声里,我才看见她真正的美丽。那是放下强颜欢笑的武装、卸下志在必得的压力之后,回归真实纯净的自我,流露人性中最柔软、最真实的一面。
  如果,你尽了一切努力,结果仍不尽如人意,你的确有不快乐的权利。也许,努力的过程中,方法不对、技巧有待改进,没关系,痛哭之后,可以重新开始!
  暂时的不快乐,是人生中常有的过渡期。情绪的潮起潮落,运气的时高时低,都是很自然的事。当然,你不要让自己长期处于不快乐的状态,但是,逼自己永远表现出很快乐的样子,同样有害于身心。
  能够感觉自己不快乐,是很聪明的自我察觉。比起那些终日麻木不仁,搞不清楚自己心情状态的人,要好得太多。那些明明知道自己不快乐,却强装快乐的人反而给人不诚恳的印象。因为,不快乐是一种气味,走近的人,都会闻得出来。接受自己不快乐的事实,才能避免把自己的不快乐当做攻击别人的武器。
  发现自己不快乐的时候,不妨休息一下,容许自己发个呆,少做一点儿事。等情绪调整过来,重新出发。假如,有特殊状况,必须暂时隐藏不快乐的情绪,但愿你不必撑得太久。可能的话,你不妨告诉身边值得信任的人,此刻的你并不快乐,请他帮忙分担可能必须应付的场面。
  请你一定要记得:你有不快乐的权利;也有让自己重拾快乐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