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8期
悲情夫妻
作者:路小佳
20年前的一刀带来一生之痛
30岁以前的窦学亮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1986年3月的一天,窦学亮突然觉得下体有些疼痛,并发现其阴茎上长了一个像黄豆粒大小的疙瘩。被鞍钢立山医院确诊为阴茎癌。6月27日,立山医院为窦学亮实施了第一次手术,切除了肿物,术后送冰冻做病理,该病理报告为“阴茎良性病变”。
这次住院手术治疗并没有减轻窦学亮的病痛。1987年2月14日,窦学亮又去曙光医院就诊(曙光医院是鞍钢肿瘤医院)。5月21日,医院对窦学亮再次实施手术,切除海绵体3.0厘米。
1987年7月22日,窦学亮因病痛再次去曙光医院就诊,该院为其注射了近2个月的强痛定,并从9月18日开始,为窦学亮不间断注射度冷丁。1987年12月8日,在曙光医院的病志上,第一次出现阴茎Ca(即阴茎癌)的字样。
1988年3月12日,经曙光医院会诊为“阴茎癌术后复发晚期”,并为他办理了《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使用卡片》,从每天1支度冷丁增到每天6支。在医院的病历卡上这样写着:“经诊断患晚期阴茎癌症,可以使用麻醉药品。”
“阴茎癌晚期”,这一诊断对风华正茂的血性汉子窦学亮来说真是如雷轰顶。一个正值壮年的高大汉子术后性功能丧失。精神与肉体上的双重痛苦摧残着欲哭无泪的窦学亮。
7000支度冷丁与一颗挣扎的心
1990年10月,窦学亮再次到鞍山矿业公司的齐大山医院就诊,齐大山医院看过曙光医院病志及麻醉卡后就又给他办理了麻醉卡(202号),从每天1支度冷丁增加到每天4支度冷丁,直至1993年4月12日止。
为了增加度冷丁的用量,窦学亮又到立山医院求治。1991年4月24日,经鞍钢立山医院会诊为“阴茎癌腹沟转移”并办理麻醉卡,每天一支度冷丁直至1992年4月止。
窦学亮已离不开度冷丁了,用量也逐渐扩大。最多时,他一天竟要注射34支。度冷丁的用量增加,让窦学亮染上了严重的毒瘾。因窦学亮在三家医院注射度冷丁期间一直被认为是癌症,曾8次去北京朝阳区国医门诊部取抗癌中药治疗。
因为毒瘾的折磨,窦学亮感到了肉体上的巨大痛苦。痛苦时,窦学亮忍不住奋力撞墙,妻儿抱住他痛哭失声。
痛苦之极的窦学亮也挣扎着想戒毒。然而,他根本摆脱不了毒瘾的纠缠。买药的钱也成了天文数字。家中连买醋的钱也没有了。从第一针开始,在长达5年零10个月的时间里,窦学亮共注射了7000余支度冷丁。由于长时间注射度冷丁,窦学亮的左腿出现神经性萎缩,最终导致残疾。
从1991年起,3家医院相继不再卖给窦学亮度冷丁了。毒瘾发作的他就于1993年3月21日向立山医院借病历,重新办理麻醉卡,不想拿回病历一看窦学亮大吃一惊,上面的记录竟是:阴茎纤维瘤。夫妻俩像中了大奖一样相拥着痛哭起来。然而,他已离不开度冷丁了,为了得到更多的度冷丁,他用涂改液将病志上的“阴茎肿块”改成“阴茎鳞状细胞癌”。
1993年5月25日,沈阳中国医科大学为窦学亮会诊,他的病为:“瘤样纤维组织增生”,并不是癌症!
专家的诊断,让窦学亮看到了生命的曙光!噩梦醒来了,面对亲友的鼓励,让他再也不对自己自暴自弃了,他要痛下决心戒掉毒瘾。他要活下去,为了妻儿,为了父母的期待。窦学亮决心到云南昆明黄坡戒毒所戒毒。
对已经注射了5年度冷丁的窦学亮来说,其戒毒的艰难更是可想而知的。在戒毒所,起初的7天7夜,他没有吃一口饭,靠输液维持。骨子里的疼痛让他满地打滚,每天呕吐不停。在挣扎与煎熬中度过了18天。终于回到家了,他哭着对妻子说“我戒掉毒瘾了,再也不吸了!”被毒魔煎熬了6年的窦学亮彻底将毒品戒掉了。
索赔官司一波三折
戒毒后的他,发誓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作为一个血性男人,他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今生今世,他再也无法找寻回来。 窦学亮的亲友、妻子都支持他的想法和行动。他先后找过治病的3家医院。可对方说,根本不存在误诊的问题。
窦学亮曾数次与医院主管单位协商,都不欢而散。不屈不挠的他又上访到北京冶金部、国务院信访办、卫生部等单位,历经9次上访,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995年4月27日,鞍山市卫生局做出了鉴定,鉴定认为:鞍钢立山医院诊断正确,手术选择是慎重的,治疗不违反原则;鞍山曙光医院、立山医院、齐大山医院诊断患者为阴茎癌晚期,开具麻醉卡,长期使用度冷丁,对毒麻药品的使用不够严谨,工作缺乏科学性和严肃性;窦学亮在了解自己病情的情况下,多次以阴茎癌疼痛晚期为主诉,在多家医院就诊,重复办理麻醉卡,长期应用度冷丁等药物,这些都是造成毒麻药成瘾的个人因素。鉴定结论不属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在毒麻药使用过程中均负有一定的责任。
对于市级鉴定,窦学亮表示不服。他说,他私改病历是1993年的事,在此之前,给他注射的度冷丁早已成瘾。另外,医院把一个良性病症的人当癌症治了8年,难道他们就没有一点责任?
1996年5月7日,辽宁省卫生厅进行了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为:诊断是正确的,手术选择是慎重的,治疗手术不存在原则性错误。然而,治疗后期,将一个良性病长时期按晚期肿瘤病处理是缺乏依据的。患者本人编造假病理诊断书骗取麻醉卡,最后导致本人使用度冷丁成瘾,应由本人负主要责任。此医疗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 对这个结论,窦学亮仍然不服,他决定通过法律讨回一个公道。
1997年4月17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经过长达1年的调查、取证工作,1998年12月21日,法院对这起民事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曙光医院、立山医院赔付窦学亮人身损害及精神损害赔偿24万余元,被告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所属的齐大山医院赔付窦学亮精神损害赔偿4万余元。
窦学亮对一审判决不服,于1999年1月5日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60万元。
1999年6月30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共赔付窦学亮精神损害、误工费等共10.9万元。
二审判决再次让身背50多万元债务的窦学亮不服,他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省检察院向省高院于2001年3月16日提出民事抗诉,省高院要求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重审。
2002年4月19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窦学亮此次提出了273万元的天价赔偿。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做出判决,3家医院共赔偿窦学亮11万元。
窦学亮不服,多次到北京高法上访。2005年3月22日,辽宁省高院裁定鞍山市中院再审此案。
2006年4月30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立山医院赔偿窦学亮精神抚慰金22万元,曙光医院赔偿精神抚慰金18万元,齐大山医院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除了精神赔偿外,3家医院还赔偿窦学亮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65100元。
窦学亮在法庭上当场哭了。他像一个委屈的孩子哭得是那么伤心,在一旁枯瘦的妻子赵凤芹一直搀扶着他。窦学亮说,他将继续申诉,对自己提出的护理费、注射度冷丁造成肢体三级残废、上访取证费用等诉讼主张,法院都没有给予支持。“我要走到底!”窦学亮咬紧牙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