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9期

仇恨与爱的较量

作者:杨翠平




  琼的儿子因为在学校被列为扶助对象,很快就得到一个人的资助,每月100元钱。这笔钱,对他们来说,已是不小的数目了。从汇款单上的地址可以看到,钱是从城里汇过来的。
  当琼第一次领钱的时候,她觉得应该认识一下这个人,向对方表示一下谢意。但是,她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她到城里去查过,地址和名字全是假的。
  钱每月按时汇到,一直进行了5年,一共是6000元。孩子读完初中,升入重点高中。
  这件事引起了当地媒体的注意,一个人隐姓埋名资助一个学生5年,这可是很好的新闻素材。几位记者想尽办法寻找到这个资助者,竟然是一位妇女,一位面色憔悴的卖菜农妇!
  记者问农妇为什么要资助那个学生,农妇说明了原因:“我是替丈夫赎罪。当年我的丈夫正当防卫杀死了这个孩子的父亲,不久他病逝了。他临死前,让我一定要帮助这个可怜的孩子,孩子是无辜的。”
  记者便问她:“你是怎么有能力每月出100元钱呢?”农妇说:“我种菜进城卖,一个月有200多元的收入。”最后,农妇对记者说:“不要让他们知道,我想资助那个孩子考上大学为止。”
  琼知道了钱是当年的“仇家”送的,是一个和她一样不幸的女人卖菜赚的。琼想见见那个女人。她带着儿子来到那个让她伤心的村子,来到了农妇家。农妇望着这对孤苦无依的母子,失声痛哭。
  琼也哭了,她望着“仇人”家破烂的土坯房和这个卖菜供她儿子上大学的瘦弱女人,叫声“大嫂”,跪在地上。
  琼现在早已没有仇恨了,她拉着农妇的手说:“这让我如何报答你呢?”琼让儿子给农妇磕了几个头。琼的儿子说:“以后我挣钱了,我会供养我妈和大妈您的。”两个女人听罢,哭成一团。农妇最后轻轻地抚摩着孩子的头说:“孩子,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做人,要知法懂法守法,要一辈子学着做个善良的人。大妈希望你幸福。”
  两个女人无言地对视了片刻,目光中充满了平和与宁静。孩子望着两位母亲,似乎也懂得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