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期

老人“走婚”烦恼多

作者:李莉莉




  “走婚”,这个描述云南泸沽湖畔摩梭人婚姻形式的专门词汇,如今成了一些城市老年人非婚同居的代名词。“走婚”失去了原意中的神秘,取而代之的是难言的无奈与伤痛。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发布的上海市老龄信息显示,上海260多万老人中,33.2%目前没有配偶,其中85%表示不想再找老伴。子女、财产等诸多因素让老人们对再婚望而却步。
  
  “走婚”之一 各有担心事
   
  67岁的林立国,3年前老伴因病去世。53岁的杨玲云,离过两次婚,第二次婚姻非常短暂。如今,两人“走婚”已经9个月,林老伯一直住在杨玲云家。
  “我也考虑过领证,但是左思右想,觉得自己身体不好,结婚不是害人吗?这样我走了她还能再找人。”林立国说。
  “我不领结婚证是因为在这方面受过伤害。”杨阿姨伤感地回忆,卖盒饭时她认识了一个男的,两人觉得不错,就结婚了,但婚后发现他抽烟、喝酒、打牌、赌钱,一天到晚伸手找她要钱。“后来我向法院提出离婚,他竟然张嘴要我一半的财产!”好在两人结婚时间不长,才没让那个“坏男人”得逞。
  有了前车之鉴,不仅杨玲云不愿意领证,连女儿都提醒她少惹麻烦。“即使结婚,双方彼此防备,没啥意思。‘走婚’好就在一起,不好就分手,麻烦少。”
  
  “走婚”之二 身份太悬殊
  
  78岁的崔先源和69岁的邓惠兰,一个是退休教授,一个是保姆。两人一开始交往就遭到崔教授子女的坚决反对,一来觉得两人不“般配”,二来认定邓惠兰图的是父亲的房产。
  大约10年前,邓惠兰经家政公司介绍,住到崔先源家里照顾他的起居。时间一长,两人有了感情,不见到对方总觉得有点放不下心。“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保姆在身边照顾,比子女还管用。她为人勤劳又淳朴,我信得过她。”崔先源谈了自己的想法。
  邓惠兰起先觉得崔先源是教授,自己不过是个保姆,配不上他。但后来她想清楚了:“人老了,还讲啥身份地位的,两个人在一起开心最重要,再说了,我又不图他的地位财产,不怕他的子女说什么!”
  两年来,崔教授的子女觉得邓惠兰不错,也不贪图父亲的财产,而且遗嘱已定,于是在“领结婚证”上松了口,但两位老人反而不想领那一纸婚书了。“谁先走还不一定,这样住在一起也蛮好。如果他先走了,我就重新回到自己家去。”邓惠兰淡淡地说。
  
  “走婚”之三 子女要房产
  
  79岁的宋显武和69岁的陆美娟结婚了,两人最终得以喜结连理,取决于宋显武的坚持和陆美娟的宽容。
  “要结婚先写保证书,别让房产外流!”小儿子这句无情的话,对老父亲无异于当头一棒,退休老师陆美娟听说后,更是流下了伤心的眼泪,甚至想以后再也不找老伴了。“他们不尊重我,好像我要抢他的房子。”
  最后,保证书签了,但除了儿子提出的房产日后归他以外,宋显武另外加了两条:二老的经济权子女无权干涉;儿子生母留下的2.4万元遗产一分为三,从此两清。“如果没有他提的那一条,我又怎么会加上这两条?”
  终于,两人在2003年7月1日领了结婚证。陆美娟不计前嫌,把宋显武的孩子当成自己亲生的,为了让两家人生活得更融洽,她还组织了一次两个家庭的大联欢。
  
  【专家观点】
  
  心理学教授徐光兴:“老人”更需要性关爱
  不少人以为中老年人在更年期后不再需要性爱和感情,这是不正确的。
  老年人婚恋被称为“夕阳红”,虽然艳丽却短暂,所以老人不会像年轻人那样谈马拉松似的恋爱,而是选择“短平快”的恋爱方式,为此,老人可能抛开诸多舆论压力和经济因素,选择“走婚”。
  徐教授同时指出,如今不少老年人生理衰老推迟,可能表现出比中青年人更迫切的性需求。但迫于社会压力,不得不压抑这种需要,从而产生反弹,近年来老人强奸女童案增多,便是例证。
  为此,徐教授建议:第一,老年大学开设性教育课程,缓解老年人心中的压力;第二,社会应为老年人再婚提供良好的服务;第三,舆论应宣传和支持老年人再婚。
  
  社会学教授顾骏:想再婚要学会适应
  “老人思想和行为方式刻板化,再婚让两个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适应起来有多难可想而知。”顾教授说,“老人想再婚,必须先学习,学习与人相处的本领,学会如何调整自己、改变自己、适应对方。”
  对于那些因财产问题而放弃婚姻的老人,顾教授说:“老人一定要清楚,财产是你自己的,不是子女的,你应该自行行使对财产的支配权。”不过,在财产分配时,也要求老人有较强的处理家庭问题的能力,以防有了老伴丢了孩子。
  说聚就聚、说散就散的方式,老人当然觉得方便,但将来万一一个早逝,另一个被对方的孩子赶出家门,怎么办?“老人选择‘走婚’前一定要想清楚。”顾教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