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9期

新“处方管理办法”带来的新体验

作者:李 新




  从2007年5月1日起,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规定医疗机构购进的同类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医生开处方要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通用名称。与以往处方开药使用商品名相比,处方统一使用通用名,对医患双方均有好处。医生能对患者以前的治疗方案有基本认识,保持治疗的延续性且避免重复开药,患者对同类药品有选择的权利。
  最近,记者以患者的名义来到本市率先实行以通用名开药的总医院,亲身体会新办法实施后看病程序的变化。
  
  记者体验:买药“二选一”
  
  记者挂号后来到医院门诊二楼消化科诊室就诊,医生询问病情时记者表示自己有胃溃疡的病史,最近胃口总泛酸,饭后腹部也有疼痛的感觉,随后医生仔细询问了记者症状,在电脑里敲打了几个字,并告诉记者他准备给记者开点治疗胃溃疡的药物。医生说:“给你开的药是西咪替丁,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泰胃美,现在医院要求用通用名开药,所以都是按药物成分写的。现在医院这种成分的口服药有两种,一种是国产的,一种是合资企业生产的,前一种名字叫西咪替丁,1.38元一盒;后一种就是泰胃美,95元一盒,你可以自己选择买哪种。”记者选择了相对便宜一些的国产药品,医生表示,现在可以拿着挂号条到门诊药房打印处方、交费和取药了,但最后还要回诊室一趟,他要在打印的处方上签字。在药房,记者很顺利地取好了药品,也拿到了打印出来的电子处方底联,上面病情诊断和药品名都非常清晰。回到诊室后,医生在处方上签字后表示,买的药物短时间内如果没有开封可以到医院来退换,而且也可以凭打印出来的处方到药店买药。
  
  大夫:工作负担加重了
  
  医院药剂科主任对记者表示,从患者的角度来说,国家新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带给他们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用通用名开药,而且医院同类药品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医院医务处处长表示,用通用名开药确实加大了患者就医的透明度,但也给医生增加了很重负担,现在同一成分的药品可能有十几种,以前医生用商品名开药只要记两个字就可以了,现在就需要记五六个甚至七八个字。而且,在给患者开药时本专业的药品由于经常使用,通用名一般比较熟悉,如果碰到一位患者同时存在几种疾病,医生需要开一些治疗本专业以外的疾病的药物,通用名肯定记不下来,就需要现看药品目录。不过他也表示,现在新规定只是刚刚执行,估计一两个月之后医生们就会比较熟悉,开药的速度自然也会提高。
  
  患者:自己选择心里踏实
  
  记者昨天也在医院现场采访了几位患者,患者任先生的话就很有代表性。他对记者表示,他之前就已经知道了国家规定,这样做确实能给患者带来实惠。不同厂家生产的药,即便作用相同,价格也会高低不等。如果医生按照商品名来开药,对于不具备医疗常识的患者来说,就失去了自行比较选择药品的机会,而现在这样做患者可以自己选择药品,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决定购买什么样的药品,心里踏实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