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7期

从“小白菜”冤案谈用药之道

作者:倪合一




  《杨乃武与小白菜》为著名的清末四大冤案之一。据《杨乃武案的本来面目》一书介绍,小白菜丈夫葛品连之死,既不是被人毒害,也与杨乃武无关,而是患病吃药不当所致。
  原来,小白菜的丈夫葛品连患有丹毒,由于家贫难以求医,病情愈发沉重,发高热,双腿肿痛,身上出现疮疡。从医学角度分析,这时该用清热解毒之凉药调治,但小白菜不懂医学用药知识,误听了邻居的话,给丈夫服用了党参、桂圆之类的补药,犯了用药大忌,因此,葛品连病情更加严重,脸呈紫黑色,体质虚弱至极,而他的母亲还认为是病症所致,要小白菜用万年青、萝卜煎汤施救,哪知汤灌下后葛品连便气绝身亡。
  由于当时天气较暖,半夜时分尸体口鼻便流出淡红色的血水,葛母不知道丹毒患者服用补药会口鼻流血而暴亡,听信某些人的议论,遂报官验尸。而当时所谓验尸十分马虎,银针未用皂角水擦过就进行查验;见死者口鼻流出的血液流入眼耳之中,便说是“七窍流血”;死者的指甲灰暗,便说:“指甲青黑”。加上地方官过去听说杨乃武与小白菜有奸情,杨乃武也曾得罪过此地方官,遂乘机报复,很快就定为葛品连是被人谋害下砒霜而死,以致发生了这件沉达3年之久的大冤案。
  葛品连之死的医学教训是:凡病用药,必须辨证施治,药补食补必须有所选择。中医学认为,任何一种药物或食物都有其特定的适应证,这是由药食本身所具有的性能、作用所决定的。盲目用药,轻者加重病情或导致药源性病变,重者导致死亡。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服用补药的现象有增无减,无病进补、有病滥补的现象较为突出,殊不知,此种举措实是弊多利少。
  人参,是古往今来人们进补的主要药物,用之得当,确能滋补强壮,但用之不当则能“杀人”。日本曾报道一女性,口服150毫升人参酊后发生急性中毒死亡,尸检发现明显的脑出血。江苏、浙江一带民间有让新生儿口服人参的习俗,以为可以促进孩子的生长发育,其中有3例口服红参0.5~1.5克,数小时后出现烦躁不安、哭闹拒乳、抽搐惊厥、心率减慢、心音低钝,其中一例抢救无效而死亡。此外,还有食人参致盲、食人参发狂者。《诊余集》一书记载:“一女子发症,口渴索饮,适有桂圆参汤,即取半碗与饮,明日即毙。”故作者感叹日:“此皆补药之害也。故药能中病,大黄为圣剂,药不中病,人参亦鸩毒。服药者可不慎乎!”
  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药如果能治病即是好药,不能治病,人参亦是毒品,情同此理。作为医生,固宜审慎治病,但作为患者或其家属,亦不宜以主观意志用药,而应遵医嘱办事。
  食物也一样。大凡食物,皆有寒热温凉之属性,“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体质而论,每个人由于年龄、饮食、疾病、居住环境、禀赋不同,体质各有差异,饮食亦需因人而异:如表现为颧红唇赤、手心足心热、口干咽燥、大便干结之“燥红质”者,饮食宜为甘凉濡润类,不宜食甘温的红参、桂圆、羊肉之类。表现为畏寒怕冷、四肢不温、气短懒言之“迟冷质”者,宜甘温饮食,忌寒凉食物。饮食进补应辨虚证部位与性质。有一老者,精神疲惫,面色苍白、形寒怕冷、腹鸣泄泻,且绵延数年。一入冬季,其子女即常给老人服用补品,如枸杞、西洋参、甲鱼,结果,老人越补越虚。原因何在?这叫补不对症,阳虚病人用滋阴食物进补,自然愈补愈虚了。
  目前,有一种极不好的倾向,许多家长为使孩子更强壮,滥用补品,以致孩子性早熟者有之,智力变钝者有之,动辄感冒者有之。其实,小孩为“纯阳”之体,脏腑功能成而未全,全而未壮,只需稍加饮食调理即能茁壮成长,若用补品过分娇养,反易摧折,得不偿失。
  黄芪银花粥
  原料生黄芪50克、金银花40克、粳米50克。
  制作将配料洗净,将生黄芪、金银花装入已消毒的纱布袋中,放入沙锅内,加入1000毫升水,煮沸20分钟,将纱布袋及药渣捞去,放入洗净的粳米,煮烂成粥。
  功效佐餐食用,分2次服完。此膳能清暑热,解湿毒,夏季感受暑湿之邪、发热、四肢倦怠、恶心厌食者可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