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4期

择偶时的性选择

作者:潘绥铭




  进入恋爱择偶期的青年,大多数人以饱满的热情,寻觅着符合自己理想的终生伴侣,他们在接触异性的过程中,了解、比较、筛选可以说是竭尽全力。但奇怪的是,尽管青年男女都非常重视双方情趣爱好,乃至生活习惯的协调一致,却极少有人公然申明自己也在对他或她进行性的选择。有的人是忽视了这一点;有的人虽暗中考虑,却把注意力集中在对方是否“性感”或者是否能“优生优育”;还有的人虽也想到婚后性生活能否协调的问题,但苦于无法预测而作罢,或者于万般无奈中只得听信民间迷信说法,却又贻误良缘或错摘苦果。
  实际上,夫妻性生活和谐是婚姻美满的必要条件之一。北京某心理治疗所统计,离婚夫妻中有40%是由于性生活不和谐,而性生活不和谐的女性中近80%都产生了结交异性朋友的念头。笔者在性咨询与性治疗中发现,性生活不和谐几乎全都发生在新婚后一年之内,而且就此形成基本局面,要想打破定势重新再协调起来非常费时费力。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两个身心健康的男女,结婚后并不必然就一定有和谐的性生活,因为每个人的性习惯(性生活的频率、方式和感受等),这个决定夫妻性生活是否能协调的主要因素,实际上在婚前很早就已经定型了,很难通过夫妻婚后的理智调节得以改造。
  那么,在形成各自的性习惯的过程中,要受哪些方面影响呢?
  生理方面:
  (一)青春期开始越早,人的终生性能力就越强,表现为性生活频率较高,连续性生活较多。这在男性中极其普遍,在女性中也占将近一半。
  (二)男性性能力在青春期内最强,以后不可逆转地缓慢下降,大约每十年下降一半。女性无论岁数多大,婚前后性能力基本不变,一般在产后才会增强,直至40岁之后。
  心理与行为方面:
  (一)青春期前后各三年所处的环境与接受的性信息,往往决定一个人终生对性生活的态度。例如是否乐于从事、能否从中体验快感、是否具有更新变化能力等等。这在女性中更为普遍突出。
  (二)幼年时家庭气氛以及与亲人感情交流的程度、方式,往往决定一个人终生的性爱行为模式。例如是否愿意和能够给予(接受)爱抚,能否发展性生活中的心理交流和情绪感染,是否具有照顾对方性感受的意识等等。
  社会背景方面:
  (一)从小接受新文化和新思想较多,乐意和善于在生活中发现乐趣及浪漫色彩的男女,与配偶协调性生活的能力较强。生活在愚昧、粗俗、封闭环境中的人,则常常发生性偏见或性协调障碍。
  (二)生长于下层社会,文化水准较低的男性,容易重视性生活的数量,却忽视性生活的心理质量。生长于旧式严厉家庭中,受旧道德熏陶较多的女性,容易对性行为产生否定态度,至多只能消极被动的顺应,极少主动协调。
  当然,发挥作用的因素还很多,这里只讲了最主要的。各种因素在不同时期的综合作用,塑造了每个人不同的性生活意愿和方式。不能简单地评价哪一种意愿和方式好,哪一种坏,只能说有机会选择一个与自己适应协调的配偶,就更有利于家庭健康。例如有些男性喜欢剧烈性交,不喜欢或不善于细腻爱抚。如果他选择一个青春期开始较晚、对性生活持否定态度、内向敏感的妻子,那么妻子会认为丈夫的性生活方式是“摧残”自己,而丈夫却又埋怨妻子“性冷淡”。反过来,青春期开始较早、生活态度积极、具有求新意识的女性,又会认为青春期开始较晚、性生活循规蹈矩、不善于配合妻子性高潮的丈夫是“无能”或者“没有男子气”,丈夫却会骂她“太疯”、“淫荡”等等。其实,如果把这两类互换一下,就可能比较协调,也不会出现盲目的道德指责了。
  双方的性习惯与模式还有两个“讨厌的”特点:一是实际开始性生活前很难察觉。这倒不是哪一方有意隐瞒,而是由于在实践前人们往往很难认识自己。二是性习惯与模式很难在短期内改变,如果没有强烈到极点的爱情或义务感,会终生不变。因为它们是在生命的前三分之一形成的,成为一个人的“自我”的重要部分,强制性地迅速改变之,会造成人的苦恼和失落感,不利于身心健康。
  因此实际生活中性生活不和谐的夫妻往往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新婚不久就迅速离异;二是人到中年方能协调,而且主要是一方迁就了另一方;三是永远不协调,靠爱情或义务维持婚姻,以性生活以外的精神享受给予补偿。婚后始终协调的夫妻,大多是择偶中侥幸“碰对了”。原来有差异而人为协调好的,目前在我国并不多见。
  显然,婚前考虑对方的性习惯非常重要。尽管封建道德对此严加非难,但从古到今的群众实际上却一直在暗中谈论和实行,可惜其中大多数说法并未得到科学的论证,如:
  有人说男性个子高,阳具就长大,容易满足妻子;女性嘴大就阴道宽,欲望强烈。这没有任何根据。
  有人说男性脸红或黑,粉刺多,就是性欲强烈;女性唇腮红润就易于动情。
  这样的民间说法还很多,其特点都是从人们可以见到的某些身体特征或神情举止来推测那人的性能力。这是由于封建道德的“男女之防”禁止人们直接观察、体验、交流和总结这方面的实践经验,人们只好从表面现象去猜想,甚至迷信算命。因此在这方面千万信不得那些“老话”。
  除了试婚以外,科学的办法有几个步骤:
  首先,自己要认清自己的性能力和性习惯到底是什么。男性可以根据自己每月性冲动几次,梦遗和手淫几次来推算将来婚后的性生活频率;根据身体强壮程度、听说过什么性信息以及夜晚性梦中最常出现什么图像,来推知自己的性生活方式;根据已婚亲友的性体验,来推知自己婚后心理感受以及心理交流的程度和方式。女性的推知方法也差不多,但更应注意审视自己的基本性格、身体和内心的敏感程度、对心理交流的渴求程度,以及接受传统女性规范的程度。因为这些因素对女性的影响,不但大于对男性的影响,而且在一半左右的女性中还大于生理因素的影响。
  进行这一步时,男女双方一定要把自己的理想(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和自己的现实(实际上如何)严格区分开来,最好听听亲近者的评价,千万别迷信“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笔者遇到不少女性因分不清这两点,盲目地去寻找“高仓健”、“贾宝玉”或“白马王子”,结果酿成悲剧。因为他们虽符合她们的理想,却与她们的现实相矛盾。
  第二步,了解对方的性方面的情况。着重了解前边讲的生理、心理与行为、社会背景方面的情况,千万不要把对方热恋中的一些神态举止,加以美化后想像成迷人姿态,并误认为会长期保持于婚后性生活中。热恋中的行为与婚后性生活中的行为毕竞有差别,在一些男性身上差别还相当大。
  第三步,如果初步相吻合,双方不妨开诚布公地讨论各自的情况,以避免悲剧。尽管这时有“无意的隐瞒”,但若讨论中相合可增强双方信心,可以明白自己与对方最协调的状况应该是什么,即使婚后在实践中发觉不合,双方也都知道朝什么方向努力。若讨论中不相合,也能使双方有充分心理准备,婚后的协调努力会更有效。如果做不到坦率讨论,哪一方也不应故意回避这方面话题,更不应以此指责对方。实际生活中,那些原来有差异后来协调好的夫妻,都是在婚后补做了这一步工作,既然如此,又为什么不可以防患于未然呢?
  最后要说的是:爱情永远是择偶中的第一位标准,强调性选择只是提醒,人们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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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女人对配偶的性选择
  数百万年以来,我们人类对配偶的选择有进化上的作用,为了实现种族的优生,我们要选择最佳的配偶:即适合生儿育女的丰乳肥臀女子或肩膀宽宽腰部有力的能养家护家的男人。
  美国科学家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他们发现同一组成年女子在排卵期面对电脑屏幕选择配偶时,90%的女人会选择看起来骨骼分明,体型阳刚的男子;但在排卵期外,参与实验的女性更愿意选择面相和善具有女性特征的男子。对此,科学家的解释是:排卵期一般是女性性欲与生育机会的高峰期,这时她们选择的是性能力强,有利于优生的配偶。而骨骼分明,体型阳刚的男子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男性激素——雄激素分泌旺盛,具有力量和强大的生命力。
  同样,科学家对男人也进行了同样的实验,几乎所有参加实验的男性,包括成人组和未成年组都愿意选择女性特征明显,丰乳肥臀,拥有玲珑曲线的女人做配偶。这一点在生理学上也有一定道理:女性之所以拥有迷人的曲线,得益于女性荷尔蒙——雌激素;一个雌激素分泌正常的女性,通常会有丰满的乳房和臀部、纤细的腰肢。这些不但是旺盛生育能力的象征,更暗示着非凡的性能力。
  完美的婚姻当然离不开完美的性生活,但如何在婚前判断这一点呢?在目前的社会伦理无法接受试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一个人的日常行为来判断他的性欲态度。充满活力、身体健康、外向的人,在性生活中大多积极、主动;木讷、谨慎、固执的人,在性生活中则比较喜欢规律性和固定的程式;传统、内向的人大多对性的要求不高……这种判断方法虽然不一定100%准确,却具有一定的心理学依据。其次,每个人早期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程度不同,也会造成性观念的不同:有人比较保守,有人则相对开放。生理和心理因素的共同影响,让看起来十分般配的一对夫妻,在性欲上却存在着很大差别。这一环节在谈恋爱的过程中不易被发现,我们也往往缺乏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