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7期

半生缘:我们的恋情在中途夭折

作者:阿 莱




  受访人:学京,男,31岁,未婚,自小家境贫寒。大学毕业后曾交过一个女朋友,谁知没多久母亲病重,哥哥又突然丢了工作,无奈之下,他只好委身做了一个有钱女人的情人。再后来,母亲去世,学京离开了那个女人,竟与当年的女友在街上不期而遇,只可惜几年下来,女友嫁作他人妇,身边的一切早已物是人非。
  “你问我后悔吗,我只说我没的选择。人都说女孩子会傍大款,其实在我身上,这些事正好倒个个儿。”学京艰难地开始了先面的述说。
  不错,我是陪着一个有钱而且岁数大我很多的女人,那一年我26,她44。据她说,她的老公在深圳,她之所以会过来,主要是陪女儿上学。我还知道,他们家在那边很有钱,她老公在外边不止有一个情人。所以她才会找到我,我需要钱,她需要人陪,我们两个都寂寞。这是一种十分微妙的关系。
  她知道我是为了给母亲治病。她甚至说等你母亲病好了,你随时都可以离开。
  所以在这三年里,她从来都不让我见她的女儿。我们只在她女儿不在的时候见面。在女儿眼里,她一直都是个好妈妈,真的,有时仔细想想,她也可怜。她当时对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我忠诚,所谓忠诚,也就是在和她交往这段日子里,不能再有别的女人。她说她已经被她老公骗怕了,再不想和别的女人一起分享。
  关于这一点,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她。
  一是为她,再有也是为了我自己。
  我这么说是不是有些乱呢?最近一直是这样,很多事在脑子里,不去想都不行。
  要不还是从头说起吧,我们家的家境一直都不好,爸爸死得早,家里的事一直是母亲一个人承担。再后来,哥哥高中毕业,因为没钱所以他很早就顶替父亲上班了。而我,则是家里唯一供出来的大学生,我还记得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寄到那天,妈妈和哥哥有多高兴,那时妈妈还没病呢。为此,她甚至做了一锅那种带有红粉皮儿的喜面,给每个邻居都送了一碗。
  也许,假如妈妈不是突然查出了那种病的话,我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也许我早就和小芬结婚了,然后等到周末的时候抱着我们的孩子,到这边来瞧奶奶。只可惜,人生不是电视剧啊,哪有那么容易就让你如愿的呢?
  妈妈查出癌症那一年,我和小芬刚认识10个月,正是感情最胶着的时候。
  我甚至都带小芬回去给妈妈看过。说实话,我真的是非常喜欢她的。小芬的爸爸妈妈都是老师,虽不是什么千金小姐,但也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的掌上明珠,蜜罐儿里似的。和我这种从小就不能完全依靠父母的孩子不一样。不过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小芬很知道疼人,她是那种天性很纯良的女孩,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和抱负,喜欢安安静静踏踏实实地过日子。这一点和我的追求恰好不谋而合。以前认识过一个女孩,整天只知道逼我出去挣大钱,后来看到我家的条件实在不好,就又闹着和我分手。现在这个女孩在国外,嫁给了一个快50岁的德国人。像这样的人离开我,我真是一点都不惋惜。因为价值观不同嘛。虽然我没钱可我从不觉得钱有多重要。小芬也是这样觉得,她总说,够吃够花就得了。
  直到有一天,妈妈被查出患有癌症。
  我就是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也不过是杯水车薪。然后没多久,哥哥就从单位里辞职了,据说是受了顶头上司的排挤,实在没法待了。
  那阵子,家里真的是“屋漏偏逢连阴雨”,甭提有多愁人了。
  那段日子,我和小芬很少见面,因为我的这些苦就是和她说了想来她也未必会懂,更何况,她家也没有多少钱,就是想帮也是爱莫能助。妈妈的医药费加住院费,可是一大笔钱啊!于是我整日东奔西走,到处去筹钱,晚上回到家里,还得给妈妈一个笑脸。光是哥哥一个人的事就已经够让她心烦的了。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哥已经结婚了,嫂子人还不错,就是没什么学问,有些东西和哥哥不大说得上来。哥的心思我明白,他从小好学,自从放弃读书选择上班之后,他就没有快乐过。哥的遭遇,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我?如今哥供着我读完了大学,我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哥在妈的事上费心了,更何况,他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就在我焦头烂额的时候,一则寻找家教的广告吸引了我,广告上还说只要孩子的学习成绩有所提高,就会对老师予以相应奖励。于是我就拿着这则广告去了,去了之后才知道,招家教只是个幌子,人家需要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男人做她的情人。
  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当一切谈妥之后从她家里出来,我心里甚至有一丝兴奋。真的阿莱,我不管你会怎么看我,虽然我知道所谓谈妥背后意味着什么,虽然我知道只要真走出这一步,就意味着出卖了我自己,但我仍然有些兴奋,因为妈妈看病的钱终于有着落了。
  或许你无法明白,那一刻,治好妈妈的病比什么都重要。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从我四处奔走欲哭无门那一刻开始,我终于明白自己以前的想法有多幼稚。我再不会说类似“有钱没用”的傻话,当你面对着急等着钱去救命的老人或是孩子的时候,有钱和没钱的差别真的是太大了。
  我们就是这样开始了一种“你情我愿”的情感上的交易。
  她对我很满意,在此之前也不是没见过别的男孩,但是我是她唯一感到很有好感的人,而且我急需用钱的理由,也让她感到些许的安慰。人有时是多么矛盾啊。是我和小芬提出的分手,我说,我们不合适,你太理想化了,太不现实了,我需要一个能在事业上辅助我的妻子,你只是一个洋娃娃,我却不是适合你的橱窗。小芬走了之后,我就用她给我的钱安排妈妈住了院。
  我们两个在一起三年,妈妈也整整病了三年。妈走的那天,天气特别好,我记得妈当时在病房里拉着我的手说,妈对不起你,更对不起小芬……听完这句话,我竟落泪了。原来妈什么都知道,她都知道。
  妈妈走了,一切都结束了。她女儿的学业已满,我们两个也走到了尽头。说实话,直到今天,我也是有一点感激她的,若不是她,我不可能尽到这份孝心。你问我后悔吗?我真的不后悔,因为我没的选择。假如再回到过去的话,也许我还是会这么做。虽然我牺牲的是我和小芬的幸福,但我还是要说,在这个问题上,我没的选择。
  前几天,在麦当劳里,我看到小芬了。知道吗?她还是老样子,只是眉目比以前沉静了许多。在她身边,有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不丁点儿的穿着连衣裙的娃娃。我躲到柱子后面,幸好她没有看到我。外面阳光灿烂。不过五年时间,她已经做了别人的妻子,有了别人的孩子,她不再是我的小芬,我也不再是当初那个满身稚气的男孩,我们都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点评:人生,总是有禁不起挥霍的片段和章节,一旦错过,往往遗恨一生。无论愿意不愿意承认,每个人的生命底色总是不尽相同,亮底子上的花纹和暗底子上的花纹唯一的不同,就是前者叫花纹,后者叫阴影。所以站在学京的角度,我们谁都无法指责他的投靠与委身对或者不对。
  毕竟那个时候他是需要钱的,需要钱来给母亲治病,而这一点,除了那个女人,旁人无法满足他,他的风花雪月的小女友更是无法填补他的需求。于是,他真的那样去做了。用青春,换一份无奈的孝心。
  或者,从没饿过肚子的人根本无从了解挨饿的滋味。至少在不伤害别人的基础上,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他的生存资格和本能。人的底线是会变的,这是我突然明白的道理。
  就像《半生缘》里的曼桢,在发生了被姐姐设计被姐夫侮辱那样的事情之后,并没有像人们以为的那样去死掉,而是为了肚子里的荣宝活了下来。这荣宝,就是开在一片废墟中的生命的花,更是曼桢借以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
  多年以后,曼桢终于见到了当年的恋人世钧,当初一直想着有朝一日见到世钧,一定把自己经历过的一切告诉他,多少回梦见他,也没有一回不是在梦中呜呜哭醒,可谁知真盼到这天,自己忽又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了。都道“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想来还是曼桢说得好,她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有些事错过了,真的是再也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