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8期
女孩子千万别轻信别人
作者:小 雨
第一次,我上大二,22岁,年龄真的不算小,但是在这之前我从来没谈过恋爱。
记得那一年“十一”学校放假,和室友一起去济南玩。先来说说我室友的家吧,两室一厅的房子,家里只有她和她妹妹她爸妈。住了两室,这样就没地方给我住了,室友说吃过饭后带我到她奶奶家去住。晚上吃饭时室友一个高中同学过来了(暂时叫他A吧),听室友说他现在在交通局工作,混得很好!A听了就说:去奶奶家不方便吧,而且条件也不好,我家房子大,可以去我家啊,我笑笑说,可以啊。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
第一,他和我室友是从小玩到大的同学,如果他是个坏人,我室友不会同意我去的。
第二,他长得高高大大的,很阳光的样子,而且山东人不是都很憨厚的么?在我的印象中这类人是不会有坏人的,而且他之所以这样说也是帮同学而已。
听到我这样说,室友妈妈推了她女儿一下,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这是我后来才想起来的)。
吃完饭后A开了摩托车带我回去,不过我们没有直接回家,他带我逛了济南好多地方,他送我到他家时,他爸妈开的门。进客房后,我迷迷糊糊就躺下睡了。没想到一会儿他竟进来了,我记得门我是锁上了的。他拿了两瓶可乐,上面是插着吸管的。说他睡不着可不可以陪他聊聊天。
我勉强坐起来,说要聊什么。他就跟我说了些自己感情上的事,然后给我一瓶可乐,说渴了吧。我自然得接了过来,喝了几口,我靠在床上,他坐在对面,他不停地讲着讲着什么。但是我好像听不见了,越来越迷糊了,头也晕。到现在我都一直很想知道,世上是不是有一种药,让人吃了不会失去知觉,却能失去力量。
当他坐过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当时心里好急啊,我说不不不,不要!但是声音是太小了,我用手推但是力气却是太小了。写到这里我还能感觉到当时无力的感觉。就好像是做噩梦,你想醒来却又醒不来的感觉。
他看到我来了例假就没再脱我的内裤,但却把自己脱光了抱着我。
我虽然有知觉,但是没有力气,只是用最大的声音喊,但他只是不停地摸我亲我的胸部,我真不知怎样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又羞又怒又着急。我一时用所有想得到的字眼骂他,一时又求他。我说:“求求你不要这样,我还没谈过朋友,你这样子叫我以后怎么见人啊!没想到他一听到这里竟一把拉下了我的内裤。
他不顾我的例假强行进入了。肚子很痛,下面更痛……大约十分钟后或是更短吧,我就晕倒了,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醒来后发现我自己躺在那里,床单上到处都是血。这些血让我现在一看到红色的东西就会晕和恶心。一直到天亮了我才有了力气,我穿好了衣服慢慢走了出来,脚很酸。他家人在吃早餐。看了我也很淡漠,这让我感到更寒心。我连招呼都没打就开了门走了。也没去我室友那里。直接就去了车站买了车票等车回学校。
我回到了学校,在澡堂里洗了两三个小时,一边洗一边流泪,因为在宿舍我不敢哭,我怕别人问我怎么了。只有在谁都不认识谁的澡堂才敢流几滴泪!
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每次只要闭上眼都会看到红红的一大片。精神很差,上课只是在发呆。
第二次,大学毕业,在深圳。
这以后我一直没找男朋友,一直到大四毕业时,同班一个男同学对我很好,然后我就试着和他交往了。
毕业后,我和男朋友来到了深圳。我在一家汽车公司上班,做的是广告设计师,归属于市场部。深圳的朋友可能都还记得第七届车展,我作为公司的市场部当然也要参加,那次车展有很多外国人,说实话我的英语才过四级,不是很好,但是日常对话还是勉强可以应对。在那里,我认识了Max,那天我照常在展位里,他来问车我很热心地给他讲解,他留了名片给我,然后要了我的电话号码去。
有一次星期六,他打电话来问我想不想去看他教书。我当时的想法是,有一个外国人做朋友其实挺好的,自己还可以多学学英语,练练胆量,说不定以后跳槽会更方便呢。(我承认自己当时真的是有很大的虚荣心,我还为认识了一个老外而在QQ上跟我大学同学显耀了好一段时间。)在深大听他上课,挺不错的,对他印象就更好了。学生们对他都很好的,一下课都围着他问问题。
12月份,我离开了汽车公司。那段时间心情很不好,也不是很想找工作,因为快过年了,工作也不是很好找。所以在这种情况下,Max一约我我就会出去。我们会去南山的海上世界听别人唱歌,去看海景,我那时候有男朋友,而我男朋友也知道我有这样一个黑人朋友的,并不反对我们一起去玩,他可能觉得我一个人在家会无聊,心情会不好,所以想让我多出去散散心。
春节过后我去找工作,他知道后就对我说他家里有电脑可以给我投简历,现在想想,不就是投几份简历吗?根本用不着去他家的。但是我还是去了。
他做了饭给我吃,还教了我一些英语,看了他在美国家里拍的一些DV,还投了一些简历,大家都很开心。
突然他抱着我,发了疯一样把嘴往我脸上靠,他比我高很多,抱着我就像抱一个洋娃娃这么简单。
我手和脚都在拼命地挣扎,但是对他却没有一点伤害。虽然我很大声地喊救命,但是外面却总是没有人敲门。
可能是看我挣扎得太厉害了。他用双手把我双手按在床上,他强行把我的腿分开,一只腿压着我的一只腿,而且是用膝盖。当他把我所有衣服都扒光后,我已经是伤痕累累了,已经没有力气再反抗了,声音也有点哑了。我那时已经哀莫大于心死了,觉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就任由他了。
事后,他竟把东西连我的衣物什么的都洗掉了,我找不到电话,也走不出去,只好在那里待着。从上午(大概11点多)到晚上,应该有十个小时吧。他没让我出去,也没理会我的伤势,我对他说了好几次我要回家,他都不让,晚上时(不记得几点了)他竟又靠过来了,当他想再次进去的时候好像是发现了好多血迹,所以停下来了。然后就帮我穿衣服把我背到医院了。
我身上真的到处都是伤,当医生问我时,我指着他说他强奸我!但是医生根本就很怀疑:一个强奸犯会带你来医院?
医生先帮我检查了外伤,然后又转到了妇科检查,他们告诉我阴道破裂有出血,子宫轻度损伤。
我打110报了警,他们过来说要看现场,但是当时我走不了,他们只好自己去,后来说是现场什么都没有,后来要医生出示伤检报告,作为证据。那时候我男友已经知道并来医院陪着我了,我一出了院就提出和我男友分手,虽然他一直不同意,但是我的决心很大,我不想也不敢再去面对他了。分手后我就全心全意去去讨说法了,录口供时,他竟把事实说成是我自愿的,还说我要求他帮我办出国签证未遂而自伤来要挟他!我当时听了真的是哑口无言了很久很久,什么叫做黑白颠倒是非不分都在这一刻让我体会得清清楚楚了!然后我就去法院告他了(我住在医院里的医药费是他一次性掏的),我告到了南山法院,我出示证据,我出示了医院的检验报告,我以为我会赢。
他请了律师(有人问我为什么不请律师,如果我告诉你:我才毕业半年不到,而且失业,而且一个人搬出来在外租了间小小的房子住着,一日三餐都没有保障,你们还会骂我为什么不请律师了吗?),自己根本从来没露过面,一切都是我与那个律师之间在交涉,最后因为没有证人也没有有力的证据,我败诉了。
事情过去了差不多一年了,我还是没有勇气去面对这些经历,我的心里好像要爆炸了一样。我想,只有说出来才能解脱吧,也希望姐妹们不要重陷我的覆辙,别太相信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