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8期

存款实名制不等于以谁的名字存款就归谁

作者:夏 天




  王妍和肖伟是一对人见人羡的幸福夫妻。结婚后,仍然像热恋时那样温馨甜蜜。
  婚后,肖伟辞职下海做起了生意,由于他有经营才能,又能吃苦,很快就成了百万富翁。王妍则辞职当起了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没事就和朋友逛街、聊天、打麻将,日子过得快快乐乐、自由自在。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原本平静和谐的家会在她和朋友的一次聊天中聊出一场家庭风波。
  有日,王妍和朋友聊到了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位叫倩倩的说现在我们国家已经实行了存款实名制,用谁的名字存款,这钱不论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时就都归其个人所有。王妍一听,心里就慌了,因为家里的存款都是以丈夫的名字存在银行里,虽说两人非常恩爱,但也不敢百分之百保证能白头偕老,如果万一以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自己岂不是会吃大亏?
  当晚,肖伟回来后,王妍提出要取出一半的存款以她的名字再存入银行,存折也要由她保管。而肖伟认为这是妻子对自己的不信任,况且他做生意也时常要钱周转,所以没有答应妻子的要求。王妍却说肖伟这是在找借口,隐藏了不良的目的。为此,一对恩爱夫妻陷入了猜疑与矛盾之中,可双方又不愿精心构筑的爱巢就这样毁掉,经过商议后便一起来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咨询。
  接待他们的律师得知事由后,明确地告诉他们,存款实名制不等于以谁的名字存的款就归谁所有。并解释说,实行存款实名制只是要求以真实姓名身份办理存款,并没有改变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因为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入;(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只要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它不仅包括存款,还包括住房等动产或不动产。因此,夫妻间不论用哪方的姓名办理存款,都不会影响财产共有的性质,甚至储蓄实名制还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万一分道扬镳,能依据存款人的真实姓名、身份等,查清存款的真实状况,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更具准确性、合理性。律师的话终于解开了这对夫妻心中的疙瘩。他们手挽手高高兴兴回到了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