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2期
月光下绽放的玫瑰:我的第一次
作者:晓 雨
1998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北京的重点大学,那年我18岁。第一次从北方的农村来到这个大都市,我真有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看一切都是新鲜好玩的,同时伴随我的还有自卑。寒酸的衣着,普通话里夹杂着浓重的北方口音,不会任何乐器,只能默默地看着同学们意气风发地在各种活动中展示着自己的风采,而我除了只会考高分外,没有任何特长。但一向好胜的我不甘心,在这五彩斑斓的大学校园里,我决心努力向上,不虚度年华,为此,我积极地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且私下里去培训班学习吉他。
在吉他培训班里,我认识了高杨。高杨和我是一个学校的,因为弹得一手好吉他,就到这个培训班当老师。高杨长得很英俊帅气,酷似香港明星梁朝伟,只是他的脸上充满了阳光。我听同一个班里的人说,有些女孩子就是冲着他才来这里学习的。在这个班里,高杨常表扬我进步最快,同学们就吵吵着让我介绍经验。我就很真诚地讲了自己如何努力才从农村来到这个大城市,说以前为了跃龙门,我的生活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可是到了这里,发现自己的精神生活太贫乏了,可我不想认输,我要再一次证明给这个城市看,通过努力我依旧会成功。
自从我谈了自己的经历后,高杨开始走近我。他常请我吃饭,次数多了,我就不好意思了,请他吧,我又没钱,只好拒绝他。可高杨很执著,如果我不跟他走,他就不停地往我宿舍打电话,直到我依了他才罢休。
3月2日是我的生日,那天我赖在床上暗暗流泪,好思念家人,思念家里的温馨。正胡思乱想,一个手捧鲜花的女孩推开门问:“柳娅在吗?”我说我就是。她把花递给我,说有一个男孩在宿舍楼下等我,这花是他送给我的。我跑下楼,高杨正在等我,他说要带我去一个好玩的地方,来纪念这个日子。我没答应他,因为我不知道高杨为什么要对一个农村女孩子这么好,是怜悯吗?自尊的我不需要。我问高杨:“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高杨盯着我的眼睛说:“因为我喜欢你。”我的泪一下子流了出来,因为我也喜欢他,只是我把这份感情深埋在心底没有流露。我一直以为我这只充满了乡土味的丑小鸭是异想天开。
在学校生活了近半年的我对高杨已渐渐有了些了解。他的父亲是一家中央直属单位的领导,母亲是一所高校的老师,良好的家庭背景再加上帅气的容貌、不凡的艺术才能,高杨可说是学校里很多女孩子青睐追求的目标,他怎会看上我这只丑小鸭呢?他总不会拿我寻开心吧?想到这,我生气地冲他喊道:“我穷,但我不是玩具,为什么来涮我?”听了我这话,高杨脸变得发白,他紧握着我的手说:“为什么不相信我?难道你的出身让你变得这么自卑?连爱情都让你怀疑吗?”
从那以后,高杨正式走进了我的情感生活,与高杨在一起,我觉得空气从没有过的新鲜,阳光从没有过的灿烂。我脸上的笑容多了,脚步也变得轻盈了,但我没有像别人那样沉溺于恋爱而荒废学业,因为我清楚优秀的成绩是我找到好工作的本钱,可让我缩短与高杨的社会距离。但是恋人在一起难免有些亲密的小动作,青春的身体也渴望恋人的温暖,情到深处我俩有几次差点冲破性的防线,但都用理智控制住了自己,我俩约定,将最美好的一刻留到新婚夜。
高杨的父母听高杨介绍了我的情况,也很欣赏我的自强,从心底接纳了我。他们对我说,他俩也是从农村出来的,也是通过自身的努力才有今天的,并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的身上有他俩的影子,做他们的儿媳妇再合适不过了。面对这样开明的父母,我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2002年,我以一名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身份结束了大学生活,在应聘中过关斩将,从淘汰率极高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被聘到一家国内外知名的公司工作。一年后,我和高杨结婚了。
新婚之夜,躺在新房里那张软软的床上,我俩高兴得用“老公”“老婆”互相称呼。渐渐地,房内的空气开始变得暧昧与神秘起来,那种青春的欲望似乎要冲破我的身体。我看着高杨的眼,他的眼里写满了渴望和激情,我的心不禁咚咚地跳起来。
褪尽华衫,两具青涩的身体在玫瑰红的灯光里充满了如火般炽热的诱惑,高杨猛地抱住我,一点点地亲着我的身体。我感觉到了他的阳刚和力量,心里面想着要配合他,可是身体却不听自己的意志指挥,紧张如一张上了弦的弓,没有一点女人的阴柔和弹性,高杨也紧张得不行,脸上失去了平日的阳光,他急得满头大汗找不着要领,我则不停地喊疼。
我俩躺在床上,新房里静得能听见针落地的声音。以前我俩在一起看过很多有关爱情的经典书籍,那里面对性爱的描写充满了生命力量的撞击,充满了原始欲望的勃勃生机……可为什么我的初夜却是这样,没有快感,没有灵肉交融的喜悦?
朦胧中我睡着了,半夜时分,我被水声吵醒了。我睁开惺忪的双眼,只见浴室的门开着,高杨赤裸着身子站在水龙头下,水很大,我都看得到水成直线冲到他身上敲打的声音。
我的心好疼。我急忙冲进浴室关掉水龙头,然后紧紧地搂住这个悲伤无助的男人,我的脸压在他宽宽的胸膛上,他湿漉漉的身体充满了阳刚的性感。我突然想起书上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词句,心里充满了莫名的渴望,我开始用舌头急速地舔吻他的胸膛,用手抚摸他的腰部。他呆了一会儿,迅速转过神来,亲吻我,抚摸我……我陷入了忘我的境界,忘掉了周围所有的一切。
性真的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最美好的礼物,性爱的和谐,使我俩的爱情更加甜美,更加值得回味了。
小贴士:
女人,别用下半身留住爱情
■谷子
男人要走,是留不住的。
有些女人傻到用自己的生命去留住他,有些女人却天真地想用身体去留住他,结果两种女人都失败。
爱情是由上半身开始的,然后是下半身。上半身和下半身契合,那是最完美的爱情。
女人以为用身体可以留住一个不爱她的男人,她就未免太高估自己的下半身了。
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时候,希望得到她的下半身。如果她只肯给他上半身,他也是愿意的。这是因为当男人长久地恋慕一个女人时,他爱的是她的上半身——她的性格、她的智慧,而这些东西,愈久愈有魅力,不随岁月流失。
他就是喜欢看见她,跟她谈天说地。他喜欢她,他会控制自己的下半身。
如果他喜欢上了她,就会祝福此时心有所爱的她,为了她下半生的幸福,男人宁愿自己的下半身受一点煎熬。他知道美丽而长久的爱情,是上半身的事。
然而,一个男人决定离开一个女人,也是上半身的事。
他变了,他不再爱她了,他们再也合不来,往往是由上半身开始。
他和她的上半身无法沟通,他也不想再跟她的下半身亲近。要用下半身去留住一个男人,那不过是想抓住他原始的冲动,这是多么可悲的事。
留住爱情的,是上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