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4期
婚前债务婚后还吗
作者:佚名
答: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婚姻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婚姻法》的规定执行。本案中,丈夫婚前对妻子所欠债务属于妻子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认定为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妻子作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