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2期
离婚,要钱还是要自尊
作者:雅·娜
虽然有人传说如今女人先提出离婚的比男人还多,这可以算是女人的觉悟。但距离受伤害男人的比例还是相差甚远。不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但凡能过下去的,女人还是不愿提出离婚的。就算那些受伤害的女人,不是盼着男人回心转意,就是忍气不声“眼不见为净”,为了孩子,女人可以承受一切。又何况离婚对女人实在是个无奈。
非离不可的,女人往往义无反顾,为了离婚,女人可以放弃一切——房子、票子、车子、厂子(比如跟男人一起创业的)……唯独不能放弃孩子。跟父亲?怕后妈和白眼,哪能让孩子吃苦。那么跟母亲吧,女人更苦了,本来不太平等的社会酬劳,混在男人一块尚能有所平衡。分离出来,自然显山露水,苦得可以。更苦的是带孩子的男人似乎没几个女人挑剔,而带孩子的女人比大龄女青年还“臭”,年龄加孩子,足可以葬送离婚女人的一生。而男人呢?可以哄着18岁的小妞儿,再掏个仨瓜俩枣的所谓抚养费,净等着女人养大他的孩子。因为他们最清楚,不论到什么时候,孩子也得管他叫爹。
女人的善良和自尊往往是自己把自己陷进尴尬的境地的,女人不是不懂,只是遇上了混蛋男人,你能怎么办?其实,女人只需稍稍厚一点脸皮,或者说稍稍义正词严、理直气壮一点,就能摆脱困境。这就是离婚时千万别忘了管男人要钱。准确地说就是别放弃你可能和应该拥有的财产,这财产可以让你在将来的日子里活得更自尊更善良。
如今,结婚对,双方可以登记各自财产,表面看是扫了爱情的兴,谁在结婚时考虑离婚?其实真的是一件好事,只有当你身处困境时你才会明白;家庭中,夫妻采取“AA制”也是一个高招,人格的独立是建立存经济独立的基础上的。离婚时,假如你做了前两种准备,你会发现你给自己和弦子上了“婚姻保险”。
离婚,是先要钱还是先要自尊,这不是一个平等的问题。要钱和自尊不是一个原始的对子,也不是互为反义词。真正的自尊往往建立在衣食富足上,不是自古就有“人穷志短”一说吗?可以不短,可“分钱难倒英雄女”时,你的手却不能不短。何况,要回你自己的财产,要回你创造的财富,要回本应该属于你的东西,就是要回了你的尊严。不要,才是真正地输给了男人,同时也输给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