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3期
天堂的隔壁是厨房
作者:依 畅等
如果把一双生理和心理都很健康的青年男女关进厨房,他们绝对比直接上床更容易相爱。床总是让人容易直奔主题而来不及去培养爱情,但是厨房可以在先培养起爱情之前就已经培养起了默契和团结——一个有限的空间里,两个青春的身体最容易因为忙碌而让彼此的气息擦出火花。何况放眼厨房,处处要求的都是些“二人同心,其利断金”的事。小到淘米洗菜,大到上灶下勺,都需要来一把亲密无间的合作。更何况铺垫之后还有好戏,那就是做好菜之后第一次品尝的过程,绝——对——诱——惑!
估计有很多人也许已经记不得第一次和情人同时品尝一道菜的滋味,但他们一定会记得情人曾经把食物用嘴唇测温,然后放进口里的情景。恐怕就是此等情景里的经典。
不可否认的是,厨房终于慢慢演变成了一个情欲事件的多发地。
粥的胜利 依 畅
“怎么办?我发现我不能爱上任何人。”记得他这样说的时候,很认真地皱着眉。很多次恋情失败后,他就给自己总结了一条失败原因爱滞后,性先行。
他承认自己是个视觉动物,看不得美丽的东西,看到了就很想占为己有,所以他的女友都是些让人流口水的高素质美女。有很多次,他原本是想好好地爱一次的,而且也给自己打了不少“预防针”,拼命告诫自己要先爱她的灵魂,再去爱她的身体。但是每次都因为视觉上受了一定冲击,结果还是一不小心就扑了上去。如果仅仅是从形式主义的角度来讲,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的身体膜拜狂,一次嘴唇的翕动,一条腰线的起伏,脖颈侧面的一个弧度,甚至是从袖子里滑出的一段手臂,都会让他的身体发生不可控制的变化。于是,所有的一切都来得太快,燃烧、爆炸、熄灭,快得他还来不及去爱一个女人的灵魂。
每次看见有女孩很伤感地从他身边走开,他往往比她更伤感。不得不承认,他真的不是一个广泛意义上的花心坏男人,事实上他天性善良,碰到每个女人的时候他都很想认认真真地去经营一段感情,在热度逐渐冷却的同时他也越来越绝望和焦虑。很快,他发现他有可能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在他宣布他有可能不能爱上任何人之后,他很是隐匿了一段日子,圈里没人知道他到底忙些什么。等他笑嘻嘻地跟个没事人一样在人眼前瞎晃的时候,大家又看到了他后面跟着一个眯眯眼长得很“流氓兔”的小个子女生。不漂亮,但是很有性格。而他这次终于摆出了“爱上别人”的架势。
有朋友开他玩笑“又下毒手了?”
他一副晕菜状,“难道我就不可以终于爱一次人家的灵魂?”
又有好事的朋友再刨根问底,“不是已经吃腻了山珍海味了吗?那她算什么?”
他竟然说:“粥啊,当然是粥啊!像我这样被山珍海味吃坏了胃口的人,只能让慢火细熬的一碗粥来养。粥往往谁都能做,但能做得好实在不多。上品的粥都看起来平淡无奇,一入口才知道修养比海深。而她,如果我没走眼的话,绝对就是那碗温脾和胃的还放了牛乳片的鲜百合莲子粥。”
暧昧是最是青梅时 晓 梅
她是从外婆那里学会的酸梅甑鹅。她记得那是梅雨季节,窗外青梅飘香,她的表哥从江南过来探亲,尝了一口她做的酸梅甑鹅。她永远也忘记不了她那英俊的表哥竟然翘起嘴角,递过来的竟是一个促狭的笑容,他说,这菜里有暧昧的味道。她不太懂比她大5岁的表哥为什么会这样说,她直觉上觉得自己应该是要生气的,但是实际上她的身体和她的心都裹在酸梅甑鹅的香气里暖融融、软绵绵的。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看看外婆。外婆却在看着表哥,声音里有着尖锐的严肃“记得,梅可是你的表妹。”
那天晚上她平生第一次失眠,很多有关男女之情的句子竟然纷纷乱乱涌上心头。
考大学那年,她考去表哥所在的江南。外婆对她的决定显得很淡然,只让她带去一包这边新腌的酸梅干,让她在那边读书也能够吃到有家乡味的酸梅甑鹅。她去了,也见了表哥。几年下来,表哥更成熟,也更英俊,只是眼里的那抹轻雾已经转浓,他看上去比她还无奈。
她是最早想通的,就这样远远看着他,一年一度有新梅干的时候做酸梅甑鹅给他吃,这样也是个不错的习惯。她以为这种习惯会就这样继续暧昧下去,他们会在一定的距离里彼此守望。但是很快,下一年,她就在做酸梅甑鹅时流泪了,因为表哥带回了女友。那天的酸梅甑鹅好像有种奇妙的魔力,掺了泪水反而有说不出的香甜。本来准备出国念书的表哥女友在吃了第一块时,就舒展出了幸福的表情;吃到第二块时,已经恋恋不舍想留在国内:等吃到第三块时,就已经答应了表哥的求婚。她在 旁静静坐着,细细嚼着充盈着梅子香味的鹅肉,不知道为什么也嚼出了幸福的滋味。
第二年做酸梅甑鹅的时候,她又哭了,因为她突然发现爱上了自己的男友。本来只是打算找个男友来安慰家人的,没有想到爱情说来就来,而且来得这么快,这么特殊,竟和当初对表哥的感情完全不一样,她被自己吓着了。
她到现在也不打算承认她会做有魔力的酸梅甑鹅,但是那次掺了泪水的酸梅甑鹅真的很神奇,因为她男友在咬了第一口鹅肉后,眼睛里浮出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深度温柔,他竟然说,亲爱的,我想吃辈子你做的酸梅甑鹅?
雪豆煲猪手 冰 冰
他们儿时是在一个很贫穷的小山村里度过的,他们是玩伴,是同学,是地地道道的青梅竹马。那时他和她只要想起他妈妈做的白豆炖猪蹄就要流口水,而且每次为了多吃一块炖得烂烂的猪蹄都要争抢半天。每次都是他妈妈出来阻止,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把猪蹄放进她碗里。
后来,她在一次山洪暴发中失去了父母,她就成了他家的孩子。刚到他家那一天,他妈妈也是做了白豆炖猪蹄来欢迎她,她却怎么也咽不下。他急了,夹起一块炖得最烂的猪蹄塞进她嘴里……多年以后她承认就在那一刻她爱上了他。
再后来,他和她先后离开了小山村出外上大学,毕业时又 同分配到南方混成了这个城市的成功人士。
他一直飞,她一直忙,连度假也很难凑到块。每天的交流也就止于冰箱上,他们习惯有什么事情都是在冰箱贴张字条了事。要不是周围压力催他们赶快制造下一代,或者要和对方说什么话,他们才想起不仅仅是八百年没有做过爱做的事,也几乎有八百年没在家吃过饭了。
所以,他和她都受不了对方的冷漠,要分手了。
他和她没有去往常去的高级会所或咖啡厅,却不约而同地走进一家叫“妈妈菜馆”的大排档。菜牌上所有菜都似曾相识,特别是那道“雪豆煲猪手”。他们就点了“雪豆煲猪手”。
“雪豆煲猪手”上来了,果然是白豆炖猪蹄。虽然白豆叫了雪豆,猪蹄叫了猪手,甚至连炖都变成了煲,但其实什么都没变。
他夹起一块煲得最烂的猪手塞进她嘴里。她细细地嚼完后说,有妈妈的味道。
两双泪眼相碰了。没有性又如何,幸好,他们及早发现了彼此仍相爱。
感谢“雪豆煲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