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4期

床上爱事能勉强吗?

作者:若 水




  如果一个男人某一时刻不想要性,而他的妻子或情人一般是不会执意强迫的,即使执意强迫,多半也徒劳无功,因为生性倔强的男人在这方面往往懒于应对,无论是在肉体上或者在精神上,情况都是如此。
  与此相反,假若一个男人某一时刻因“性”致勃勃而锐意进取,结果又会如何呢?依我浅陋的见闻,结果大概是如下两种:
  一、女方被迫应战,勉强凑合一阵,最后草草了事。
  二、女方因心不甘,情不愿,要么虚与委蛇,百般推阻;要么沉下脸下来,严辞拒绝。
  第一种情形暂且不去说它了(事态并不严峻),需要认真对待的只是第二种局面。
  先来看这么一个例子——那是不久前的一天中午,为了一点小事,我去找一个朋友。刚抵他家门口,便听到一阵激烈的争吵声。
  男:你到底是不是女人,连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你都不愿满足?
  女:你是怎么啦?人家现在不想要嘛!
  男:你说不想要就不要了吗?我们现在成了什么啦?
  女:你有没搞错,现在是中午呢!我不习惯……
  眼见他们吵成这样,我正待转身离去,不承想,随着一记钝响,里边陡然传来号啕大哭的声音。不用说,这是在干架了。于是,我赶紧逃之夭夭。
  面对这样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情,我们局外人该说些什么好呢?说那个男人粗鄙吗?说那个女人不解风情吗?
  答案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在我看来,在这一个案里边,问题的症结该在于男女双方都没有真正搞清性与爱的基本关系。
  很显然,他们错就错在将性与爱隔离开来了。男方认为,此时此刻,我就需要,非常需要,来一次性的冲刺,因此,作为我的女人,你铁定了有义务顺应我愿望。而女方则想的是,性这种事情又不是喝杯水那么简单,怎能说来就来?再说,现在正是急急火火的中午时分,我哪有什么心情跟你玩这一套把戏,真要玩的话,等到晚上就会死人吗?
  我相信,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诸如此类的心理活动每天每时都在大量地发生着,由此而来的两性冲突以至战争也就无止无休、愈演愈烈了。男人和女人,谁都自以为真理在握,谁都不愿意做出一点基本而又必要的迁就或让步。
  然而,实际上,男人错了,女人也错了。不记得是哪位近代欧洲哲人说过这么一句话“婚姻,从本质上来说,它是一种最为廉价和方便的娼妓制度,这将追欢逐乐的特性深藏于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下面去了。”这么说,当然有贬低女性和婚姻之嫌,不过,从最原始的意义出发,婚姻的底蕴不也正是如此吗?人是血肉之躯,自然有七情六欲,自然需要找到一个方便可行的宣泄通道,而为了避免与他人发生无谓的纷争,婚姻制度也就顺势而出了。
  明白了这一道理,像上述那对夫妻身上发生的矛盾也就可以从心理上加以化解了:既然是相爱着的两个人,既然一方有此需要,那么自己完全就有义务,也有责任予以迎合和满足,就算身心方面存在一点障碍,也大可好言相向,根本犯不着心急火燎,大动干戈。
  专家支招:在性这档子事情上,男人需要的是慢慢温柔起来,而女人则应尽快学会宽容和体谅——很多时候男人要这要那,并不就像你所想的那样是自私、是粗俗。恰恰相反,这主要表示他爱你,同时也期待着你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