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4期

海滨之城的一次香艳任“性”

作者:豆豆糖




  表姐在海边有套房子,初夏的一个假日,我对老公提议不如去海边度一个豪华假日,于是两人欣然而往。
  午后,同老公去浅水区游泳,风景旖旎,碧蓝的海水,清淡的云彩,肌肤相触,很快就有了挑逗的味道。因为正是午后,海滩除了我们空无一人,于是我和先生色心大起,干脆水中欢爱了一把……一切很是尽兴销魂。事毕,老公感叹以后要多发挥创意,充分利用环境。
  可是,还没感叹完,我们便发现了一个不小的意外,我们的游泳裤被海水卷走了!刚才因为太投入了,两个人都没有发现!这还不算最糟糕的,还有更大的麻烦在等着我们,海边上开始陆陆续续地有人来了,我和老公只能缩在水里,还必须面带微笑,装作神色安详的样子看着我们身边游过来游过去的人……
  真是难熬啊,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身边经过的人越来越多,我和老公尽量往深水区方向游,身体在水里泡得已经接近于麻木状态。两个小时过去了,已是接近傍晚,水越来越凉,加上欢爱的热能量消耗,两个人身体冰冷,苦不堪言。
  后来,老公终于发挥了厚脸皮的优良品质,对一个看起来年龄相当的男士挤满了媚笑,请求这位男士借给他一条浴巾或者帮他买条游泳裤,结果那位先生相当警惕地看了我们一眼,我们还没来得及在已近麻木的脸上挤出笑容,对方已是满脸坏笑,乐不可支地游走了。
  于是,老公无奈,再次求水中路过的人,终于一位善良的阿姨跑到销售点买了游泳裤给我们,聪明的阿姨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的是两条泳裤,还有我的……我们穿上,慌不择路地跑回家。
  事后,先生说,好在是在几百里之外,丢人没丢在家门口。我缩在被子里,暖和着身体,抓起床头的靠垫砸向他还不快去买感冒药!
  
  编后:
  看过一本小说,里边写到一个年长的情人,这个人做什么事情都很讲究规则,比如吃饭一定要在吃饭的地方,睡觉一定得在睡觉的地方,如果把东西拿到床上来吃,就很不合“规则”。那么做爱呢?我想,那个人一定也觉得做爱也该去做爱的地方吧?只是不知道在他看来,哪里才是做爱的地方呢?是床?好像不行,因为那是他观念里睡觉的地方;去浴室?好像也不行,因为那里是他观念里洗澡的地方;那么,他究竟该去哪里做爱呢?
  去哪里做爱,似乎不该成为一个问题。因为人是先有欲望,后要解决欲望,最后才考虑在哪里解决欲望。
  所以,当欲望无法遏止的时候,许多人选择了“野战”。通常意义上来看,“野战”指的是在非常规的做爱地点做爱,至于究竟在哪里做,则完全看个人的兴致了,隐秘的公园角落,黑暗的后排座位,人迹罕至的月光沙滩,……都可能成为野战的场所。
  心理专家对于野战给出的评价是:人在做爱时对于环境的要求是相当微妙的,大多数人,在与平时不同的环境中做爱,会感到更加刺激,而在被监视、被发现的危险之下,更有可能进发出更大的激情……原来,做爱本不需要在自己的床上,甚至不需要在自己的地方。不过,不管是在哪里,安全第一,不要让一些“小意外”破坏了“性”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