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11期

准妈妈也可以“性”福生活

作者:魏 源




  我和丈夫是大学的同学,我们的婚礼是在丈夫的老家,一个农村里举行的,新婚之夜,因敬酒时喝了两杯酒,不胜酒力的我已是两靥绯红,身子发软,在丈夫的搀扶下进了洞房。一进洞房,丈夫就啪的关了门,急急地搂着我,帮我宽衣解带。在柔和的灯光下,我看到丈夫因兴奋而涨红的脸,我也不由自主地迎合着丈夫。这时,我们听到了门外的笑声,丈夫赶紧关了灯,说是农村的习惯,小孩子喜欢在新婚之夜在洞房外听房。不出动静就行了。就这样我和丈夫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壮举,那一刻,幸福而疼痛。
  回到城里后,我和丈夫就习惯于关着灯做爱,黑暗中,我变得非常敏感,在无穷的想象中体会着幸福的滋味。婚后,我有了身孕,怀孕期间,我严格按照医生的嘱咐控制性生活,前后3个月不准丈夫靠近我,中间3个月,“水深火热”中的丈夫有些沉不住气,请求我:“让我解放解放吧,我会小心的,不伤害着宝宝。“我心一软,就配合了他,谁知,我们一激动就控制不住自己了,突然,我感到腹部一阵疼痛,赶忙停了下来,丈夫慌忙开了灯,轻轻地摸着我的肚子,过了一阵,疼痛消失了,丈夫懊悔不已。第二天,到医院检查,还好,胎儿一切正常。
  十月怀胎,儿子健康地出生了。产褥期,丈夫做爱也不敢轻举妄动,等我身体完全恢复了之后,丈夫才坏笑着对我说:“折磨我好久了,今晚可要大显身手了。”儿子在摇篮中睡着了,丈夫抚摸我的时候,我习惯性地伸手关灯,丈夫拦住我的手说:“让灯亮着吧,我要好好地看看你。”我看到自己产后的体形,不好意思,丈夫看了我的窘态,摸著我的妊娠纹说:“这是你作为伟大母亲的见证,是生育带来的特殊美,我会更加地爱你,更尊重你!”丈夫的话让我心头涌满了感动和甜蜜,灯光下,我和丈夫体验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有声有色”的世界。
  
  专家指导:
  孕期不正确的性生活会给胎儿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孕期夫妻虽不需要完全禁欲,但限制是十分必要的。
  
  问题一:怀孕了,到底能不能有性生活?
  在性生活方面,怀孕后,除了怀孕初期和末期,女方会因早孕反应、身心疲劳等性欲略受影响外,其他时间性欲一般无明显减退,男方的性欲则往往有增无减。而且怀孕后孕妇会分泌物增加,产道弹性大,提高了夫妇的性感,会使两人的结合变得更加强烈。这段时光是婚姻生活中十分美妙的篇章。不过,孕期不正确的性生活会给胎儿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孕期夫妻虽不需要完全禁欲,但讲究很多。
  答案:可以,但是要分时候,只有在医生给准妈妈亮绿灯的情况下才可以。
  
  问题二:怀孕期间什么时候可以有性生活?
  怀孕初期(1~3个月),胎盘尚未发育完成,处于不稳定状态,为维持胎儿在子宫内功能的孕激素的分泌还不充分,因此最容易发生流产。另外,精液中含有前列腺素,可刺激子宫收缩,也容易导致流产。故此期要比平时减少性交次数,并且应当体外排精。
  怀孕中期(即4个月后),胎盘发育完成,胎儿在子宫内也稳定下来,流产的危险大大减少,孕妇的早期反应消失,性器官分泌物增加,可以过愉快的性生活,但应节制,不可尽兴。
  怀孕后期,尤其是孕末1个月,性交会将细菌带人阴道,一旦临产,细菌在体内上行可引起严重的产时或产后感染,重者会威胁母子生命;另外,也极易导致早产。故此期严禁过性生活。
  在整个孕期,性生活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不能压迫和冲击孕妇的腹部;二是由于孕妇的阴道和子宫黏膜的血管变粗充血,容易受伤、出血,因而动作要平和,不可粗暴、猛烈。
  
  问题三;怀孕期间的性生活有什么具体要求?
  1 孕期应以侧卧位(男在女身后)为主,合理运用性交体位,上下位和屈曲位应绝对避免,建议采用丈夫取背后抱住孕妇的后侧卧位。注意事项:不要对孕妇腹部增加负担,不要对子宫强烈刺激。性交中不要频繁变动体位。
  2 特别要注意局部卫生,性交前不要把手指伸入阴道,那样容易损伤阴道内部,怀孕妇女分泌物增多,外阴对细菌抵抗力降低,如不注意卫生,易引起细菌感染。
  3 男性生殖器插人要浅,抽动要缓,动作宜轻柔,忌粗暴,孕妇阴道和子宫黏膜血管变粗、充血,如动作过猛,易受伤和出血,甚至导致流产。专家建议最好在阴道内1/3,不超过1/2。另外,不要过于刺激乳头。
  
  问题四;什么情况下准妈妈/准爸爸需禁欲?
  1 孕妇有出血或腹痛状况。
  2 以前曾多次流产。
  3 有较严重的妊娠并发症,最常见者为高血压综合征。
  禁欲期对丈夫/妻子来说是必须忍耐的时期;但是我相信父爱母爱是伟大无私的,为了你们的新生命,你们就只好委屈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