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第5期

婚外恋酿苦酒

作者:徐声汉


  
  “第三者”杀手
  戴女,35岁,案发前任职某公司营运部。因婚外情得不到最终结果,作了8年“第三者”的她开车撞她的情夫,不料情人没被撞死,在场的情人的岳父却被撞了个“生命垂危”。戴被捕受审。
  据她说:1993年她到汽车培训中心学开车,郑某是那里的负责人。二人没见几次面,郑开始追求她。他说:“我和老婆早就没有感情了,我一见到你就觉得相见恨晚,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迟来的爱……”。可巧当时她和丈夫的感情也发生了危机,正需要安慰。于是,两个“第三者”相爱了。
  男的对她说:“小戴,不管发生什么,今生今世我都爱你,你永远在我心里。”就因为这些甜言蜜语,戴甘愿为郑付出一切。她先和丈夫离了婚,搬出自己原来的家,住进了郑出钱租借的房子里。一年后,郑也离了婚,但他们没有马上结婚,因为他说:“我一定要赚够了钱,让你过上好日子。”从此,两人同居,事实婚姻,从不吵架,相亲相爱。
  不过,美景不长,她逐渐发觉郑有些变了。他总说自己在外地做生意,一去就是几个月,难得回来一次,开口就向她拿钱说:“我做生意亏了十几万,你能不能帮我……”当时她想:“只要我们感情好,钱不算什么。”便二话不说地把自己省吃俭用的钱都给了他。她痴情遐想:等他赚够了钱,二人办个象样的婚礼,她还要重披婚纱,留下最美好的影像……
  一天,梦幻终于破灭,她等待的结果却是郑某跟前妻复婚了。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她感到自己“真是太冤了”。从27岁到35岁,做了他8年情人,把最后的青春都给了他,却落得这样下场。她咽不下这口气,自杀过,也绝食过,无端折磨自己,恨自己太愚蠢;虽然已识破郑某面目,但不甘心被抛弃,还是忍不住一次次去找他,郑常是躲开不见,家人则骂得她狗血喷头,邻居也骂她“不要脸”。那时侯,她发觉自己怀了郑某的孩子,郑却不肯负责,让她自己去流产。她一个人躺在医院里,心如死灰……“我恨他,他凭什么破坏我的家庭,摧毁我追求幸福的希望。”想到这些,她怒火中烧,难以自已,仇恨开始萌发。
  这天,她开车路过他居住的新村,在那里,他们曾有过无数次美好的约会。正巧,在新村大门口,出现了他的背影。原以为能忘记他的,可当时却很冲动地叫了他的名字。他愣了一下,不予理睬,便转身走开。他的举动刺痛了她,心想:你真够狠心,我为你吃了那么多苦,你居然招呼都不愿意和我打。当时脑子一热,开车就向郑撞去,就在他倒地的那一瞬间,自己又感心痛,想毕竟我们相爱过,想看看他伤得怎样?是否还活着?若撞死了,自己也立即撞头自杀。倒车时,猛踩油门,也不知怎么回事,把突然出现的郑的岳父撞倒在地……
  而这场闹剧的男主角甚至不承认自己曾和戴某有过爱情,说:“刚开始时有新鲜感,后来真正生活在一起,也就不怎么样……到了我这个年龄,发现家庭是很重要的,我不再想伤害我老婆和孩子。”
  的确,要说伤心,郑的太太是最伤心的人。她蒙受了婚变的巨大精神刺激。戴知道郑又重回家后,天天去吵闹,电话不断骚扰,最后讨价还价提出补偿费。郑太太向亲友借钱凑足1.5万元给戴。谁知她付出的精神、经济损失,总买不回个家庭的太平,自己父亲住在医院,至今尚未脱离危险,悲剧难以终场。郑的女儿一直陪伴妈妈,看着她每天在厨房流泪。她说,妈妈很可怜,外公也很可怜,就连爸爸和她自己也很可怜。其实,戴某泄愤报复,表面是胜利者,但她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又是什么?
  告诉有类似“故事”者,要珍惜、爱护自己的家庭,不应以自己的失误给自己、给他人、给社会带来不幸。
  
  防范婚外恋的心理思考
  据心理学研究,婚外恋有多方面的原因。“有婚无爱”的包办婚姻,已属历史陈迹;配偶不是自己恋人,“爱在婚外”的结合而婚外另有所恋,实际也不多见。更多的婚后的平淡生活使情感出现空虚,同婚外的异性交往更具吸引力;寻求精神刺激,滋长喜新厌旧的心理,致爱情失去专一性。
  为了填补情感的空虚,他们可以对以往的恋人“旧欢重拾”,与身边的同事“相处萌情”,也可以对社交场合中不期而遇的异性“一见钟情”。
  婚外恋可以说是原因诸多,但关键的一环是什么?心理学界对婚外恋的心理机制认为是:对原有婚姻的心理厌倦。主要是厌旧,对已存婚姻的心理饱和。这种厌倦又源于生活的单调、平淡、乏味。生理心理学揭示:“千篇一律重复着的刺激物的抑制作用是厌倦的生理学基础。”心理厌倦的产生机制即是对单调(千篇一律复现)刺激引起的抑制和适应。所谓“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矣”。
  从心理学角度防范婚外恋的措施,首先是要始终保持婚后生活有新意,避免刻板单调,日子常过常新。一般而言,婚后一段时间,原先的热情会渐渐冷淡平静,平素的日常生活又平淡无奇。此时就会产生追求新鲜、浪漫及冒险的想法,婚外情愫,最可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鲁迅说过:“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这就是说,夫妻在实现人生要义的过程中,不仅要相濡以沫,互相关爱,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品位,充实自己的知识,增长自己的智慧,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使自己成为一部让对方永远看不厌的“好书”。
  其次,要保持魅力。男女的结合源于异性相吸。夫妻共同生活,为保持情深意笃,彼此都应注意拥有各自的异性魅力。日本津留宏·泉宇佐《结婚心理学》指出:“即使结了婚,也只是在社会上和法律上结成夫妻,并没有改变男女对于异性的看法,夫妻间不能限制对方对异性的感受。因此,了解对方的异性观,努力使自己符合对方的要求才是最重要的……对美丽新鲜的东西感到有魅力乃是人同此心的……应该时常把配偶当作异性来重新认识。“
  第三,还要遵循传统美德,互相忠诚,为家庭尽心尽责,严格自律不放纵,挡住各种诱惑,坚贞不渝。唐诗《节妇吟》:“君知妾有夫,赠我夜明珠,还君明珠双垂泪,恨不相逢未嫁时。”从诗意上看,这位妇女还不是一点不动情,但遗憾没有相逢在未嫁之时;因此还是双眼流泪地奉还了夜明珠,婉言拒绝了对方的示爱之举,表现了对夫妻关系的忠贞不渝,诗句也鞭挞了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人。
  第四,遇到不健康的情感纠葛,应果断决策,下大决心斩断情丝。犹豫不决,必然会越陷越深,带来更多痛苦。实在情不自禁,身不由己时,也可采用心理学上的环境转移法,避开、脱离诱人的环境;若仍不能奏效,则应借助于厌恶性行为疗法,即想想可怕的结局,预感到道德堕落后果的恐怖性,从而使自己醒悟过来。转移法也可把主要精力放在事业上去,自我振奋,追求新的事业目标,锻炼意志品格,培养高尚的道德感、审美感、理智感,塑造完善的人格。这些与个人思想前进、品德完美、情操高尚的修养锻炼是一致的。
  婚外恋引发的犯罪,已是一错再错。行为的发生更有迹象可察。上面所述的例子,二人情感有隙,种下仇恨;若男的不是那样态度,女的也可能不会出现那样失控的行为。应该说是防范有策的,但往往都被人们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