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第5期

保健药品市场开始“清理门户”了

作者:杨 莉


  
  非“清”不可的理由
  
  重利之下必有奸商。很多保健品企业“急功近利”,要求尽快进入产品增长与成熟期。在保健品市场被短期行为充斥的情况下,经营者们似乎难以静下心在产品质量上多下功夫。一是研究开发不深入,功能因子是什么东西,在起什么作用?这东西怎样形成,由什么组成?都没搞清楚。二是生产环节要求不高,没有严谨的质量控制体系,没有一个标准,生产出来的产品,好还是不好?大家都糊涂。
  据专业人士介绍,药健字是一种比较专业的称呼,是卫生主管部门对保健药品的批准号。保健药品指对人体有一定程度的滋补营养、保健康复作用,长期服用对人体无害的药品。它没有治疗效果,不能被当作药品使用。而现在有不少消费者把保健品当药品,对其期望值非常高。原因是一些保健品经营者想方设法将保健品当药品来卖,拼命承诺产品的功效,甚至宣传“疗效”(保健品非药品,无疗效可言),混淆保健品的真实含义。这使得许多消费者被蒙蔽。
  由于保健品审批相对药品较为简单,门槛较低,大量的非专业化企业涌入保健品行业。这不但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也连累了那些重质量、讲信誉的生产企业,使他们蒙受不白之冤。
  总之,保健药品市场的种种不规范现象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满,整顿势在必行。一方面,要把不符合条件的保健药品坚决整顿掉;另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保健药品要提高质量标准,规范功能和用途。
  
  整顿工作四步曲
  
  据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次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作了详细部署,提出明确的时限:
  2000年12月31日前,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省级初审通过的中药保健药品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1年1月1日起,各地撤销违规审批的保健药品批准文号。
  2003年12月31日前,取消全部“健字号”批准文号。
  2004年1月1日起,“健字号”不得在市场流通,违者将依法查处。
  
  整顿≠消灭
  
  由于保健药品有其一定的历史渊源,人们对它的感情也很深厚。很多人担心从此再也见不到心爱的保健药品了,其实,这次中药保健药品的整顿是进一步规范对保健药品的管理,而不是取消它们。鉴于保健品与药品之间区别明显,让介于二者之间的保健药品存在容易混淆概念,造成市场不规范,国家药监局因此决定取消“药健字”,让保健药品逐步退出市场。取消药健字后,现有的保健药品一般有4种出路,即根据要求转成食品、保健食品、处方药品和非处方药品。保健品市场因此将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