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第2期

黄金有价药也有价

作者:阮秀芳


  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的特殊商品。人吃五谷杂粮,免不了要生病,生了病就要去看病,买药治病,顺理成章。因而药品价格的高低历来牵动着老百姓的心,那么药品的价格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
  一般来说,药价形成有两种方式,一是由政府定价、指导价;二是由市场调节。新修订的自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法》)规定: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做到质价相符,消除虚高价格,保护用药者的正当利益;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新《药品法》还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提高价格,并应当遵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价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禁止暴利和损害用药者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处罚。
  近年来,药价的过快增长已经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很多人甚至发出“吃不起药”的抱怨。据国务院纠正办的权威调查显示,如今我国竟有一半的城市居民有病不看,这全系药价虚高作祟。有病看不起,人们对高药价绝对是有苦难言。
  对此,国家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从1999年5月到2000年11月连续5次下调药价;2001年7月初国家计委又发出通知,大幅度降低57个规格常用抗生素等各类药品的零售价格。平均降幅约为30%,降幅最大的达到60%,此举每年可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约8亿元人民币。地方各级政府对策也纷纷出台,上海市物价局自2001年12月15日起又降低一批在上海市场销售的药品价格,品种涉及98个,平均降幅14.7%,降幅最高达71.2%,降价总金额约2.5亿元。
  降价行为是医疗体制改革的大背景和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但只依靠政府指令降价来缓解虚高药价的局面,恐怕未必是长久可行之计。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诸多外资、合资医药公司纷纷抢占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中国药品价格市场何去何从?这是涉及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全社会应群策群力采取一些诸如限价销售、招标购药等各种形式的辅助手段,以市场调节为主,还药品一个合理的价格。让老百姓看得起病,买得起药,这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努力的方向。
  黄金有价,药也有价。药品价格的形成并不是无据可依的,广大的用药者对此应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防止和杜绝不法企业做出有损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同时还需提醒用药者的是,《药品法》还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还应当按照规定的办法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价格,用药者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社会监督,为整顿药品价格秩序,规范药品价格行为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