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第5期

癌症的三阶梯止痛

作者:周小寒

  全世界每年新发生的恶性肿瘤病人约1 000万人,每年死于恶性肿瘤的有600多万。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人数约160万,每年死于癌症的人数约130万。晚期癌症病人步入死亡之前大多会发生疼痛,其中大部分为中、重度疼痛。疼痛不仅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而且使得患者情绪低落,丧失治疗和生活下去的信心。甚至产生厌世情绪,导致自杀。所以,世界卫生组织(WHO)在肿瘤工作的综合规划中,确定了预防、早期诊断、根治治疗和姑息治疗四项重点。在姑息治疗中WHO首先把癌症疼痛提到重要和优先解决的地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多种原因,很多癌症病人在确诊时已属晚期。因此,癌症止痛和姑息治疗在我国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何谓三阶梯止痛
  WHO于1982年在意大利组织了专家会议,成立了世界卫生组织癌症治疗专家委员会。经讨论,一致认为应用现有的和为数有限的镇痛药物就可以解除大多数癌症病人的疼痛,并提出到2000年达到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癌症病人不痛”的目标。1984年WHO在日内瓦召开癌症疼痛综合治疗会议,进一步讨论这一课题,并于1986年编写出版了《癌症疼痛的治疗》和《为何不解除疼痛?》小册子。并且很快这两本书被译成23种文字出版,具有很大影响。WHO所提倡的目标是:癌症疼痛应当受到重视,癌痛是可以治疗的。通过比较简单的方法,即三阶梯止痛疗法即可使大部分病人不痛,且也已被证明是可行的。

   三阶梯止痛的五项基本原则
  按阶梯给药:这是指止痛药物的选择应根据疼痛程度由弱到强按顺序提高,除非是重度疼痛,一般应首选非阿片类药物(以阿司匹林为代表),属于三级阶梯的第一级,用于轻至中度疼痛。如果达不到止痛,或疼痛继续加剧,则升高到二级,在非阿片类药物的基础上加上弱阿片类药物(以可待因为代表)。若疼痛仍未能控制或继续加剧,则应进入第三级,以用于中度到重度疼痛的强阿片类药物(以吗啡为代表)替换之,也可同时加用非阿片类药,后者既能增加阿片类药物的止痛效果,又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此外,对有特殊适应证的患者如特殊性神经或精神症状患者,均应加用辅助药物。

  非注射途径给药:力争口服给药。此法方便、经济,既可免除创伤性给药的不适,又能增加患者的独立性。阿片类止痛药物有多种剂型,若患者不能口服,则可选用直肠或经皮肤给药途径。只有在以上方法不适合或无效时,再考虑注射给药途径。阿片类止痛剂口服给药时吸收慢,峰值较低,不易产生药物依赖性。在美国,治疗慢性疼痛用口服给药占各种给药途径的80%左右。

  按时给药:即按照规定的间隔时间给药,如每隔4小时或12小时1次,而不是按需给药,这样可保证疼痛连续缓解。

  个体化给药:对麻醉药品的敏感度个体间差异很大,所以阿片类药物并没有标准量。应该说凡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就是正确的剂量。如口服吗啡为例,其有效剂量范围从每4小时5毫克直至用量大到1 000毫克,故选用阿片类药物时,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至患者感到舒适为止。
  注意具体细节:对用止痛药患者要注意监护,密切观察其反应,目的是要患者能获得最佳疗效而发生的副作用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