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第6期

抗青光眼药物的合理选用

作者:孙兴怀

  [编者按]眼睛是身体最宝贵的感觉器官,外界信息中有85%是通过视觉来获得的。但是,近视、青光眼、白内障、糖尿病性眼病等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困扰。因此,宣传爱眼、防治眼病也成了我们重要的议题。时值6月6日全国“爱眼日”之际,我们请来了众多专家,给大家谈一些常见眼病的防治。
  青光眼是常见的致盲眼病之一,一旦明确诊断,就要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来保护视功能免受进一步的损害。青光眼的主要治疗手段是药物和手术。目前治疗青光眼的药物较多。有相当一部分患者一了解到有新的抗青光眼药物,就要求医师给开药或者自己想办法购买使用,其实这样做不仅仅存在盲目性,而且可能带来潜在的危险。因此有必要和大家谈谈如何合理选用抗青光眼药物。
  
  牢记药物性能 对症选择用药
  
  青光眼可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和发育性(先天性)三大类。从发病机制上又可将原发性和继发性青光眼(青光眼的主要类型)分为开角型和闭角型。
  众多抗青光眼药物的作用机制各不相同。有主要针对闭角型青光眼的拟胆碱类药物,如毛果芸香碱(匹罗卡品);主要针对开角型青光眼的b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如噻吗洛尔(噻吗心安)、卡替洛尔(美开朗)、左布诺洛尔(贝他根)、倍他洛尔(贝特舒)以及美替洛尔(贝他舒),a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如溴莫尼定(阿法根),碳酸酐酶抑制剂如杜塞酰胺(添素得),以及前列腺素衍生物如拉坦前列腺素(适利达)等,这些都是眼局部应用滴眼液降眼压药物。此外,尚有全身用药降眼压药物如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乙酰唑胺(醋氮酰胺)和醋甲唑胺(尼莫克司),高渗脱水剂甘油(丙三醇),静脉滴注的甘露醇等。
  抗青光眼药物的应用原则是以最少的药物达到最理想的降眼压效果。如果病情需要,可以联合用药,例如闭角型青光眼用匹罗卡品滴眼液后眼压仍未控制到正常范围,可以加用噻吗心安或美开朗等滴眼液,甚至口服醋氮酰胺,或者静脉滴注甘露醇治疗。但要切记,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最基本治疗药物是匹罗卡品。抗青光眼药物中,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可以增强降眼压效果,但如果是同一作用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则不但不能增强疗效,反而带来更多的不良反应。
  
  了解不良反应 安全选用药物
  
  抗青光眼药物主要是通过细胞受体或酶的拮抗、抑制或兴奋、激活来发挥治疗作用的,但同时也给机体带来了一些不良反应。如匹罗卡品的拟胆碱类作用,可以使瞳孔缩小、视物变暗,睫状肌收缩增强调节影响视力,甚至眼痛、头痛、恶心;噻吗心安等b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可以使心动过缓,诱发支气管哮喘等;阿法根可以产生困倦和血压下降;醋氮酰胺等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长期使用可以造成电解质紊乱、低血钾、肝功能损害、尿路结石等。
  因此拟胆碱类药物不宜在有明显白内障、高度近视眼的患者中使用;b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在有心动过缓、心功能不全和哮喘、肺功能不全患者中禁用;a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对高空作业、驾驶员等患者应慎用;肝、肾功能有损害患者尽量不用碳酸酐酶抑制剂;糖尿病患者不用甘油,因为甘油会升高血糖;老年人、儿童以及体弱者、电解质紊乱者、高血压者、肾功能障碍者亦要谨慎使用甘露醇,以免发生意外。
  
  严格遵嘱用药 定期检查随访
  
  青光眼的药物治疗是终身性的。医师根据每位患者的青光眼类型、病情程度、全身状况,甚至职业因素等制定合适的药物治疗方案,包括药物种类、浓度、剂量,以及用药时间和次数。每个治疗方案的落实需要患者的积极主动配合。如果患者未能按医嘱用药,将会影响青光眼的病情控制,带来视功能的损害,我们知道这种损害目前是不可逆转的。要说明的有几点:①患者切勿自行更改医嘱方案,如增加用药或减少用药,包括用药次数、用药时间和用药种类,更不可以自觉良好而停药。②用药期间发生的任何变化,都要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或记录下来,下次就诊时告诉医师,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方案。③定期就诊。随访很重要,包括检测眼压和视野。因为长期药物治疗中,有的药物会出现降眼压效果减弱,也就是说耐药现象;或是机体的病情发生变化如心血管疾病等;或是眼压控制在正常范围,但视野却继续损害等等,随时根据病情变化来调整治疗方案。④如果明确药物治疗不能控制青光眼病情,或是患者不能耐受药物治疗,则需要考虑手术治疗。
  总之,患者要对青光眼病情有充分的了解,同时认识到青光眼的药物治疗是长期性的、终身性的,患者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对所用的抗青光眼药物的基本特性有所了解,严格遵照医嘱治疗,定期随访检查,相信青光眼是可以被控制的。
  (作者每周二下午、周五上午有专家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