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第8期

怎样合理选择和正确应用口服避孕药(下)

作者:程 慧

  短效口服避孕药、探亲口服避孕药、长效口服避孕药,都是由雌激素和孕激素合成的,它们能抑制卵巢排卵;使子宫颈的粘液变稠,不利于精子通过;影响子宫内膜和输卵管蠕动,使精子和卵子不易相遇;使受精卵在子宫内不能着床,从而达到避孕目的。只要正确服用,避孕效果高达95%以上。但选用口服避孕药避孕的育龄妇女,也需要掌握好适应证、禁忌证、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凡是身体健康、月经正常、要求避孕而又愿意服药避孕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选用口服避孕药避孕。凡患急慢性肝炎、肾炎、心脏病、栓塞性血管病、血液病、肿瘤、乳房肿块、糖尿病、中重度高血压、高脂血症、甲状腺机能亢进、精神抑郁症等,均禁用口服避孕药。
  曾患肝炎、肾炎现已痊愈,肝肾功能已恢复正常者,可在医务人员观察或指导下服用。乳母在哺乳期内忌服避孕药。平时月经量特别少的妇女最好不要服避孕药。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后的妇女,应该在来过一次月经之后再服避孕药。
  大多数妇女服避孕药没有副作用,极少数人可出现程度不同的反应。主要表现在:
  一是类早孕反应。如恶心、头晕、无力、困倦、嗜睡、食欲减退等。轻者不需处理,一般坚持几天后,这些反应可以减轻或消失;反应较重者,可对症处理。如服维生素B610毫克和维生素C 100毫克,一日2~3次,连服3~5天;或针灸合谷、内关穴;也可吃点泡辣椒、泡生姜,嚼点咸菜等加以调节。如头昏、嗜睡时,可服用浓茶或少许兴奋剂。
  二是月经变化。由于口服避孕药本身是一种女性激素,一般会使月经量减少、痛经减轻、月经规则,所以对患有月经不准、月经过多和痛经的妇女有治疗作用。但极个别妇女服药后,可出现阴道出血、经量减少、经期缩短、闭经等,这是子宫内膜受到药物作用而发生变化的缘故。这种变化不是病,不会影响身体健康,也不影响今后生育,停药后可逐渐恢复正常。凡在服药期间不慎漏服,可能发生服药期间出血,只要避免漏服,就能防止出血。也有少数按期服药者,可能由于药量不足而引起阴道出血。如为少量点滴出血或不规则的阴道出血,且出血在月经前半期,可从出血之日起,每日加服炔雌醇1片(0.005毫克)或短效避孕药半片,与原避孕药同服到第22天停药。若出血在月经后半期,可加服l号短效避孕药,每晚半片,一直伴服到服完本周期22片避孕药为止。如出血量多或出血在服药的最后几天,可以停服本周期避孕药,并将该次出血作为一次月经,然后在出血的第5天起,重新服下周期的避孕药。少数服药者可能出现经量减少或闭经。首先要了解是否漏服和排除妊娠以及其他疾病引起的可能性。对闭经要适当处理,闭经时间不长的,停药观察,等待月经自然恢复,在此期间改用其他避孕方法。若停药后2~3个月仍不来月经者,要及时去医院诊治。
  三是其他反应。极个别妇女服药后可能出现面部色素沉着、头痛、腹胀、体重增加等反应,—般不需处理,重者可以停药。
  
  口服避孕药,一般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不论服用哪一类避孕药,都要掌握正确的服用方法,按规定的方法服用,不可随意改变服用方法和服用剂量,才能保证避孕效果。
  第二,首次拿到避孕药时,一定要看清楚是哪一种避孕药,不能把长效避孕药当短效避孕药天天服,以免因药物剂量过大而损害身体健康。也不能把短效避孕药、探亲避孕药当成长效避孕药服用,造成避孕失败。
  第三,要妥善保管药品。凡避孕药都要放在避光、阴凉、干燥的地方保存备用,要防潮。口服避孕药要放入小玻璃瓶中,盖好,不要和其他药品放在一起,以免吃错药。家中有小孩的,要把药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以免小孩误食,造成后患。
  第四,药片发生断裂、裂纹、掉药皮、破碎等情况,均不应使用,以免影响避孕效果。
  第五,服避孕药的妇女若需怀孕生育时,应在停服药后半年以上,待体内的避孕药成分完全排除后再怀孕,以免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第六,在服避孕药期间,如果患有痢疾,同时又需用其他药物进行治疗时,要特别谨慎,并且注意不能与以下药物同服,以免降低药效,使避孕失败。常见的有抗生素如氨苄青霉素、新霉素、四环素、氯霉素等;抗结核药如利福平、雷米封;苯巴比妥、利眠宁等。
  第七,口服一种避孕药时,必须服完一个月经周期才可调换其他口服避孕药或改用其他避孕方法,否则会造成避孕失败或月经紊乱。
  第八,口服长效避孕药者不能突然停止服用。如要停药,要在停药后月经来潮的第5天接着口服短效避孕药2~3个月作为过渡,以免突然停药引起月经不调。
  总之,短效、探亲、长效口服避孕药的适应证、禁忌证、副作用虽然基本相同,但由于各种药物所含成分与剂不同,因而也有差异。选用时,应多咨询。特别是出现月经不调和阴道不规则出血时,应请医生给予处理。从而达到服用避孕药既能避孕,又能保障健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