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第12期
降压药不宜经常变换
作者:王宪衍
大家都知道,降压药是必须长期服用的。所以一种新的降压药在上市供临床应用之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要求做长期试验,试验包括抗药性、毒性、致畸、致癌等。如果不合格,是不能上市的。所以现在临床应用的降压药,长期应用是不会产生抗药性的,也没有影响人体健康的不良反应(这是指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也不会致癌。
一名病人经过几次门诊,已选择了合适的降压药。病人服了以后,血压能保持正常,也没有不良反应,就不要再变动了,但仍要定期去门诊。门诊不是单纯取药,医生诊察后才开药。像高血压这种病,经过几次门诊,已选好了药,可能以后多次门诊,情况没有变化,原来的治疗方案也都没有变动,病人误以为看不看没有两样,“自己也知道用什么药”。降压药没有变,那么看医生是否是多此一举呢?完全不是。因为当医生诊察后,如果有变化,出现某些情况,不能再用此药时,就要变换药物了。这些病人是不知道的,在没有看医生前,医生也无法知道。只有在看了医生,经过检查以后,医生才能知道。所以医生看后,药物没有变动,并不意味着不需要门诊。例如有人怀疑胃部有病,去看医生,医生检查后认为没有病,也不要服药,是不是说这次看病没有必要?我想大家一定认为很有必要,通过这次看病,解决了问题,消除了顾虑。
现在,非处方药病人可以用医保卡去药房购买,不需到医院看病。但这些指定的药房都有合格的执业药师,这些非处方药应用很久,用法简单,都是不大会产生不良反应的,而且都是治疗小毛小病,用药时间很短。降压药就不一样了,它是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到医院看病后,由医生处方,才能到药房去配药。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就是因为处方药用得不好,不但没有疗效,而且还会产生不良反应,有时会很严重。要用得对症,且剂量适宜,才有疗效。剂量不足,达不到治疗效果。剂量过量,要产生不良反应。现在一些发达国家都是实行这种制度的,我国现在还没有实行,今后也会与国际接轨的。
所以说,用了一种降压药,疗效满意,没有不良反应,就不应该调换。只有在用了该药后,疗效不佳或出现不良反应,医生才会给你换药。如果是降压疗效不够,血压未降到正常,但是没有不良反应,可能是剂量尚小,量不足,就增加剂量。如果剂量已达足量,不能再增加,就要加另一种降压药,二药合用。如果有不良反应,例如大家常用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不少病人服用后有咳嗽,无痰干咳,那就必须停用,改用其他类降压药。
调换降压药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原来你服用一种降压药,是经过几次门诊,医生已摸索出你的合适剂量,取得很好疗效,现在你要换另一种降压药,那么又要从头做起,又要通过几次门诊,摸索出你的合适剂量,以取得很好疗效,有时可能还会出现疗效不如原来降压药的情况。这不是劳民伤财吗?如果经常更换,那就要经常摸索剂量,不断调整。是否你对任何一种降压药都能取得同样的良好疗效,而又没有不良反应,也只能在实践中来显示,无法预测。这样不断调换,不断摸索剂量,有什么意义呢?
(作者每周一上午有著名专家门诊,每周二下午有特约专家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