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1期

青光眼病人忌用的药

作者:汪宗俊




  青光眼(又称高眼压)是一种眼部常见病,它危害视力,严重者还会致盲,故不能掉以轻心。由于有不少药物可不同程度地影响眼压,诱发青光眼急性发作,或使原有病情加剧恶化,故青光眼病人若因同时患有其他疾病而需联合用药时,要特别注意。现将青光眼病人忌用的药物简要介绍如下。
  散瞳药阿托品、东莨菪碱、山莨菪碱(654-2)、颠茄片与后马托品等。
  降血压药美加明、六甲溴铵等。
  抗心绞痛药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吗多明(脉导敏)、硝酸甘油、长效硝酸甘油与亚硝酸异戊酯等。
  抗抑郁药多虑平(多塞平)、氯丙嗪、丙米嗪、阿米替林等。
  抗震颤麻痹药胃欢、胃安、胃疡平、安胃灵、甲氧氯普胺(胃复安)与解痉宁、优托品及甲溴贝那替嗪(胃仙)、胃复康、丙胺太林(普鲁本辛)等。
  镇痛药克痛宁、苯噻啶、平痛新与卡马西平等。
  皮质激素类药可的松、强的松(泼尼松)、地塞米松、氢化泼尼松(泼尼松龙)等。据观察表明,连用2~4周后,即有35%的病人会诱发青光眼,故需控制使用。若长期应用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此外,在手术前应将自己的病情告诉医生,以免使用麻醉药司可林,促使旧病复发。
  情绪波动、精神创伤、劳累过度、气候突变,以及暴饮暴食、长期在暗室工作等,均易诱发青光眼,这些因素都需注意。
  为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原因不明的头痛、头昏、眼胀及看见灯光或月亮周围有彩虹样光环,应警觉到这是早期青光眼的信号,需立即去医院诊治。千万不能擅自服用止痛药或安定药,以免暂时减轻症状而掩盖病情,引起误诊,甚至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