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1期
开角型青光眼的药物治疗(上)
作者:王健瑚
开角型青光眼与闭角型青光眼不同,虽有眼压升高,但前房角始终保持开放,而且多数病人无任何自觉症状,仅少数患者在眼压升高时会有雾视和眼胀,所以要做到早期诊断并不容易。它的表现虽有些“单纯”,但视功能损害却是在发展和进行,甚至有人到失明后才发觉。对于有青光眼家族史者以及40岁以上成人应注意眼部体格检查时有无此型青光眼发生的可疑处。一旦确诊,应首先考虑药物治疗。
近20多年来,左旋噻吗洛尔的问世,把青光眼的药物治疗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因其有良好的疗效但又无毛果芸香碱的不良反应而备受推崇,并成为治疗开角型青光眼的首选药。
药物治疗是局部滴用1~2种抗青光眼药水以使眼压控制在安全水平,要求患者能配合治疗并定期复查。当一种药物不能很好地控制眼压,要考虑换用另一种药。必要时可联合滴用两种药物,但使用时两种药至少应间隔5分钟。滴药后要按压内眦部下方泪囊区或闭眼1~2分钟,以利维持局部药物浓度并减少全身吸收,避免不良反应。
所谓眼压的安全水平,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眼压值在正常范围内就是安全水平。由于各人视神经对眼压耐受性不同,在青光眼不同时期对眼压的耐受性也不同。观察青光眼药物治疗中的疗效不仅要根据眼压,而且要密切观察视神经乳头和视野改变。若视神经乳头和视野也无恶化的表现才能认为是眼压在安全水平。在青光眼不同时期对眼压要求也不同,越是到后期,视神经损害程度越重,而残余的神经纤维对眼压的耐受性越差,要求眼压比一般水平更低一些才能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一般的原则是:轻度损害者的眼压应低于20毫米汞柱,在进展期的眼压应低于18毫米汞柱,有明显损害者的眼压应低于15毫米汞柱,甚至需降至10毫米汞柱以下。
青光眼的药物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青光眼是终身性眼病,目前的医疗水平还只能对其控制,而不能轻言治愈,总的目标是以最小的剂量、最少的不良反应,达到最大的治疗效果。当调整用药后,还不能控制病情的发展时,则应及时作氩激光小梁成形术或作滤过性手术(最常作的是小梁切除术),当然,这还包括因不良反应不能继续用药者。
目前,治疗开角型青光眼的药物除了毛果芸香碱外,还包括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前列腺素、拟交感神经药和局部用碳酸酐酶抑制药。我们下次再讲如何使用这些药物。
(作者每周一下午、周五上午有专家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