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1期
不要轻易使用止痒药
作者:曹来安
痒觉是皮肤专有的感觉,痒觉的定义为使人产生搔抓欲望的感觉。痒觉产生的原因是:致病因子促使皮肤释放某些化学物质如组织胺、激态、蛋白酶,这些化学物质刺激皮肤上的神经末梢,通过神经传导通路到达大脑皮质感觉区,从而使人产生想要搔抓的感觉,即痒觉。
常用的外用止痒药有:无极膏、必舒膏、皮炎平软膏、痱子水、抗敏止痒水、花露水。它们主要含有薄荷脑、樟脑。此类药的止痒作用是由冷却特性所决定的,涂在皮肤上,使人产生凉爽、冷冰冰的感觉,从而麻痹大脑皮质的痒觉。
但关键问题在于,促使皮肤释放化学物质的致病因子各种各样,有真菌、螨虫、自身组织脱落细胞、自身细胞代谢物质等,而上述外用止痒药根本不对致病因子起作用,只治标不治本,不仅止痒效果差,还会加重原来的皮肤病。比如,体癣、股癣的症状之一是皮肤瘙痒,其致病真菌为絮状表皮癣菌、红色毛癣菌、石膏样毛癣菌,此类真菌侵犯人体表皮的角质层后,会引起皮肤炎症反应,表现为受累部位皮肤上有鲜红色斑疹、丘疹、水疱。此时应该使用具有抑制皮肤炎症反应、有抗真菌作用的外用药,但以上外用止痒药不仅没有抗真菌和抑制皮肤炎症反应的作用,而且还有刺激皮肤毛细血管扩张、抑制表皮细胞生长的副作用,用了会加重皮肤炎症反应,导致皮肤糜烂、红肿、疼痛。还有,疥疮是由一种肉眼看不见的小虫——疥螨侵袭人体的表皮引起。疥螨以及疥螨的分泌物刺激皮肤上的神经末梢使人感到瘙痒,要止痒须使用杀灭疥螨的外用药,上述外用止痒药不能对疥螨起作用。
神经性皮炎、湿疹是最常见的瘙痒性皮肤病。其致病原因很复杂,瘙痒是由体内外产生的致敏物质激发机体发生变态反应引起,需要使用有抑制变态作用的外用药。更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瘙痒性皮肤病常常以急性期为多,皮疹为鲜红色斑疹、丘疹、水疱、糜烂、渗液,外用药必须是低浓度、无刺激性的水溶液制剂。上述止痒药不仅没有抗过敏作用,而且浓度较高,还具有刺激性,又不是水溶液制剂,根本不适合于瘙痒性皮肤病的急性期治疗,用了会使原发皮肤损害加重。
治疗皮肤病的外用药,不仅要讲究药物本身作用,还要根据患者的不同年龄、皮肤损害的不同部位采用不同浓度、不同剂型。如皮肤损害发生在面部、腋下、肘窝、腹股沟、外阴等皮肤柔嫩部位,则不仅要使用低浓度药物,还不能使用以酒精为溶剂的制剂,因为柔嫩部位的皮肤不能耐受酒精的刺激。上述止痒药中的痱子水、抗敏止痒水、花露水,其溶剂为90%浓度的酒精,不适合使用于以上柔嫩部位的皮肤。如果是婴幼儿,不论皮肤损害发生在什么部位,均不能使用酒精制剂。
现代医学研究认为,上述止痒药中的薄荷脑、樟脑为一种光敏性物质,少数具有过敏性体质的人的皮肤接触了这类光敏性物质后,在日光照射下,会产生化学反应,涂药处皮肤出现大量红色小丘疹、小水疱,患者的眼皮、口唇、面颊、颈胸部等曝光部位的皮肤会严重水肿,医学上称为光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综上所述,皮肤瘙痒须根据皮肤病的不同致病因子、不同阶段、不同部位采用不同种类、不同浓度、不同剂型的外用药,还要注意药物的过敏反应,所以不要轻易使用外用止痒药,皮肤瘙痒还是到医院的皮肤专科去诊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