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2期

有毒中药(一)

作者:陈健民




  
  中医学对中药毒性的认识已有悠久的历史。上古时代,人们在寻觅食物及草药的过程中常发生中毒现象,随着经验的积累,人们渐渐开始对中药的毒性有所了解。在成书于秦汉时期的《神农本草经》中已有关于毒物知识的记述,该书把中药分为上品、中品、下品三类,并指出下品"多毒,不可久服",且指出需用各种炮制方法来消除或减弱有毒中药的毒性。东汉末年的《伤寒杂病论》记载了一些中药中毒的解救方法。晋代的《肘后备急方》具体介绍了不少中药中毒的解救方法。南宋法医学家宋慈撰写的《洗冤集录》首次叙述了中药中毒的一些诊断方法,如"若验服毒(砒霜)用银叉"等,大大充实了中药毒理学的内容。明清之后,不少医家均指出"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物之类也"。至近代,中药的毒性得到更进一步的研究,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重视。
  中药中毒的原因一般分两大类。
  
  有意识中毒
  常见自杀和谋杀,即有意识过量服用有毒中药,引起中毒身亡。
  
  无意识中毒
  常为用药不妥、误服毒药所致。常见原因有以下几种。
  剂量过大药性峻烈,治疗量与中毒量甚为接近的中药,如砒石、蟾酥、斑蝥、草乌等,剂量稍大即易中毒。也有各地新发现的中草药,其有效量与中毒量尚不明了,如雷公藤、万年青、夹竹桃、马桑等,也易过量中毒。
  
  误服缺乏中药毒性知识,不知其毒,而过量服之,如白果、苍耳子。或药材真伪不分,如误将有毒的莽草实认作八角茴香,有毒的北五加皮(杠柳)代替南五加皮浸酒等。
  长期服用某些中药有一定的蓄积性,长期服用可蓄积中毒,如治疗哮喘的黑锡丹,主要含铅,长期服用可引起铅中毒。个别非气虚者服人参一个月以上,亦会慢性中毒。
  品种不同同一药物,产地不同成分有异,毒性亦有差别。如云南腾冲附片较四川附片毒性大18倍,前者的使用量在后者的安全用药范围内(如3~6克)即可引起中毒。
  药不对症古人云"药不对症,参茸也毒",确有所见。如一腰痛者服自制藜芦、杜仲药酒,藜芦为催吐剂,不但不治腰痛,反而中毒。又一腹痛腹泻者误认为蛔虫作祟,服苦楝根皮145克煎剂,因而中毒。
  滥用有些中药只许外用,内服即可引起中毒。如雪上一枝蒿一般浸酒外用,但云南、四川一带多用其内服,故中毒者屡见不鲜。
  配伍不当中药有十八反、十九畏之说,即有些无毒药物由于配伍不当而产生毒性,有些毒性本不大的药物亦因配伍不当而加剧其原有毒性。如皂荚与胆矾均有急性溶血作用,二药合用则毒性更大。
  炮制不当毒药经过加工炮制可减缓或消除其毒性,如失之炮制常易中毒,如附子、南星、半夏等。
  煎煮不够不少有毒中药通过煎煮可以消除和减缓其毒性,如附子、魔芋等。如煎煮时间不够亦易中毒。
  煎药器皿选择不当煎药以陶器最佳,各种金属器皿煎药,特别是铁器,由于其化学性质不稳定,易与药物起化学反应,从而影响疗效,甚至中毒。
  体质因素各人对毒物的反应有极大不同。如食生鱼胆,有人中毒,有人无事;居住青海、云南、川西的人服附子量远远大于东南沿海一带,而不中毒。
  间接中毒据文献记载,有富商喜食竹鸡而暴亡,原来竹鸡吃半夏,以至他间接中毒。《上海医学》亦曾报道,一妇女因吃了食苦楝子中毒致死的猪肉而间接中毒。
  
  (作者每周二、四、六上午有专家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