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4期
选择降压药5原则
作者:余光明
应有显著的降压效果
因高血压患者服药的主要目的是降低血压,减少心、脑、肾等重要脏器的损害。用药后如能稳定且长时间地将血压控制在18.7/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以下,即可称为疗效明显。至于血压最低降到什么程度,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应将血压降到病人能够耐受的水平为宜。当然,对于高龄(60岁以上)患者,或者屡犯心绞痛、脑供血不足及肾功能不全者,降压不宜过快、过低,否则会加重上述脏器的损伤。所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有肯定降压效果的药物,应作为用药的前提。
不良反应较少
实践表明,多数降压药物会给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常见的有鼻塞、多毛、直立性低血压、精神抑郁、水钠潴留、血糖与血脂紊乱、低血钾、心动过缓以及性功能减退等。由于高血压的治疗并非是一劳永逸的,需要长期坚持用药,为了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在选用降压药物时,应尽量避免不良反应较多、较大的药物(用药前应详细地阅读说明书或向医生咨询)。
服药方法应简便
某些降压药物虽然效果显著,但一日之中需多次服药,这对于工作繁忙、经常出差、行动不便的中老年患者是非常不利的。因此,近年来长效、缓释型降压药(一日只需服1次即可控制24小时的血压)接踵问世,为高血压患者带来了许多方便。
价格不可过高
如上所述,多数高血压患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甚至终身服药。因此,从经济角度而论,这对国家和个人都是不小的负担,所以应选择“价廉物美”的降压药。
药物来源要方便
同样的道理,需长期服药的高血压患者要做到“宁可少吃一顿饭,不忘少服一次药”。应选择药源丰富、不会轻易供应不上的药物,“就地取材”才是上策。
话说至此,还要补充几句,目前完全符合上述五条标准的降压药物并不多,这应该怎么办呢?暂且认为只要符合第一、二条的药物,便基本可称为“降压良药”了。
(作者每周三上午在北京市安定门内大街北京交通医院有专家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