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12期
乳腺癌治疗后可以生育吗?
作者:林本耀
但是,1998年有科学家对乳腺癌术后辅助应用三苯氧胺的随机研究资料进行了第3次汇总分析,发现年轻人口服三苯氧胺的时间与疗效有着极为显著的关系。以前人们认为绝经前乳腺癌病人术后口服三苯氧胺价值不大,但这次汇总分析表明,这主要是因为以前病人多数只服1~2年的三苯氧胺。假如服用5年三苯氧胺,那么年轻病人复发率会下降,生存率会提高,其幅度毫不逊色于老年病人,而且40岁以下病人的疗效又恰好是其中最好的,可以降低54%的复发危险和52%的死亡危险。这也说明,肿瘤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年轻妇女,如果为了早期怀孕而终止口服三苯氧胺的话,很可能会大幅度增加复发、死亡的危险。
因此我们建议,除少数预后极好的病人,激素受体阳性的年轻乳腺癌妇女还是在完成5年三苯氧胺辅助治疗后再考虑怀孕为宜。当然,必须要进行全面的复查,排除复发以后才能计划怀孕。
妊娠期间患乳腺癌,或者在治疗乳腺癌后生育,都是比较特殊的问题,有多种原因决定了这类问题将越来越普遍,所以希望引起人们的关注。
首先,乳腺癌的总体发病率正在不断升高。育龄妇女会同其他年龄段妇女一样,会有更多的人患乳腺癌。其次,晚婚、晚育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统计资料表明,自1975年以来,30岁以上的初次足月妊娠者提高了60%,而乳腺癌的发病率也是随着年龄的升高而上升的。此外,由于教育或职业等原因,推迟妊娠的妇女可能同时还存在乳腺癌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受教育水平较高、社会经济水平较高、膳食中脂肪和蛋白质含量较高等,这可能意味着这些晚育人群的乳腺癌发病率可能高于同一年龄段的其他人群,而社会的发展可能会使这一人群的比例有所增高。
目前,还没有证据说明乳腺癌病人在治疗后妊娠和分娩会对预后产生不利影响。实际上,很多文献提示,患乳腺癌后妊娠的女性似乎较不生育妇女的生存率还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