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5期
癌症病人能有“性”福吗?
作者:周小寒
首先,带瘤状态的病人不宜恢复性生活。尽管有些带瘤生存的病人全身情况良好,长期处于机体平衡状态,但他们随时随地可能因为免疫功能下降而使病情恶化。性生活由于消耗体力较大,有可能成为病情恶化的催化剂。
肿瘤病灶已经根除,但尚在积极防止复发的治疗之中,如根治术后的辅助化疗或辅助放疗期间,也暂时不宜恢复性生活。因为一方面尚不能保证癌细胞已100%被清除,另一方面化疗、放疗也有一定的不良反应,特别对生殖细胞有抑制和致畸作用。性生活不仅在体力上不能胜任,而且很可能对防止复发不利,如此时授孕还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或流产。
在肿瘤根治性治疗后的一年内,一般主张禁忌性生活,以免不适当的性生活诱发免疫功能下降,促使癌肿复发。只有平安度过一年后,才可以有控制地恢复性生活,并且以不引起过分疲劳为原则。
一般来讲,癌肿病人在根治性治疗后的5年内,性生活都应有一定的节制。当然我们也不主张绝对地禁欲。在病人体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地性生活可显著地提高病人的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