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9期

血管性痴呆应积极治疗

作者:钟 琪




  
  随着人口日益老龄化,血管性痴呆(VaD)已成为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大问题,是世界范围内困扰老年人的最常见疾病之一。
  什么是血管性痴呆?中华医学会神经分会经过多次讨论,制定了中国的血管性痴呆诊断标准方案。该标准可分为四个层次:
  
  一、临床很可能血管性痴呆
  
  1.符合痴呆诊断标准 主要表现为自身前后对比,记忆力下降,以及2个以上认知功能障碍如:定向力、注意力、语言、视空间功能、执行功能、运动控制等,其严重程度已干扰日常生活,并经过神经心理学测试证实。
  2.血管疾病的诊断 临床检查有局灶性神经系统疾病和体征如:偏瘫、中枢性面瘫、感觉障碍、偏盲、语言障碍等。符合CT、MRI相应病灶,可有或无卒中史。
  3.痴呆与脑血管病密切相关 痴呆发生于卒中后3个月内,并持续6个月以上,认知功能障碍突然加重或波动,或呈阶梯性逐渐进展。
  4.支持血管性痴呆诊断 认知功能损害均匀性(斑块状损害),人格相对完整,病程波动、多次脑卒中史,可呈现步态障碍、假性球麻痹体征,存在脑血管的危险因素。
  
  二、可能为血管性痴呆
  
  1.符合上述痴呆的诊断。
  2.有脑血管病和局灶性神经系统体征。
  3.痴呆和脑血管病可能有关,但时间影像学方面证据不足。
  
  三、确诊血管性痴呆
  
  临床诊断为很可能或可能的血管性痴呆,并有尸检或活检证实不含超过年龄相关的神经元纤维结(NFTs)和老年斑(SP)数,以及其他变性疾患组织学特征。
  
  四、排除性诊断(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痴呆)
  
  1.意识障碍。
  2. 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的痴呆(如阿尔茨海默病等)。
  3.全身性疾病引起的痴呆。
  4.精神疾病(抑郁症等)。
  从上述诊断标准中我们可以看出,血管性痴呆与卒中有着密切关系。临床提示脑梗死 (尤其是多发性脑梗死或反复多次脑梗死)可增加患痴呆的风险,反过来痴呆也增加梗死的风险。多项研究及文献报道:脑梗死后3个月内发生痴呆的比例在60岁年龄组中高达26.3%,是非梗死对照组的9倍,而在70~79岁组中高达56.1%。这些研究说明痴呆的发生率是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的。
  痴呆在传统上常被看作是一种慢性、获得性的无法治疗的智能损害疾病。其实血管性痴呆如果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是可以控制和延缓病情发展的。
  胆碱能系统功能与人的学习和记忆有密切相关,血管性痴呆就是因胆碱系统功能损伤所致。胆碱酯酶抑制剂可改善胆碱系统功能,它们是:他克林、多奈哌齐、利伐斯的明、加兰他敏。胆碱酯酶抑制剂已通过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认定。因其有助于病人维持日常生活的能力、减少行为改变、改善各期痴呆病人的认知功能,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英国研制的多奈哌齐(安理申)和我国自行研制的石杉碱甲 (双益平) 属第二代可逆性胆碱酯酶抑制剂,可透过血脑屏障,副作用少,目前已被临床广泛应用。有文献报道,抗氧化剂维生素E、维生素C和胆碱酯酶抑制剂联用,可减轻和延缓痴呆的发生和发展。
  在第二届血管性痴呆国际会议上,也有人提出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和阿司匹林可改善某些血管性痴呆患者的认知功能。
  血管性痴呆除病因治疗、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外还要注重综合治疗如 :神经保护治疗、健康维护、家庭护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