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10期

上海市药监局认定2种假药 

作者:佚名




  最近,上海市药监局发出通知:标示昆明康达制药厂生产的“消旋山莨菪碱片”,标示内蒙古自治区蒙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蒙药厂、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蒙王前列宝四味丸”都已经被认定为假药。
  经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实,云南省无“昆明康达制药厂”。同时,内蒙古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没有给内蒙古自治区蒙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蒙药厂、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核发过《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