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2期
婚前性行为有没有害
作者:樊民胜
有人将婚前性行为比喻成偷尝禁果,说明在道德上婚前性行为并未得到认可。但婚前性行为还是有越来越多的趋势,问题在于许多尚未结婚 ,但对性交心仪已久,期望婚前就发生的人,往往只考虑自己的生理需要,对婚前性行为究竟有没有坏处没有想过。
婚前性行为,指的是发生在结婚之前的性交。这在过去是较少见的。并非过去的人自律性强、道德高尚,而是我国传统道德观念历来重视女孩子的贞操和婚姻的严肃性,婚前发生性行为会被认为是终身的耻辱。在旧社会,一旦发现女孩子婚前怀孕,那就是天大的罪过,轻则赶出家门,重则沉塘处死。解放后,沉塘之类的处罚虽然不用了,但直到文革结束之前,未婚先孕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道德污点,可能记档案,受处分,影响到入团、升学、招工、提干等与个人前途密切相关的事件。
但是,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婚前性行为却越来越普遍。据有关调查报告,1992年我国大学生中的婚前性交发生率,男生为18.8%,女生为16.8%;上海1988年在婚前体检时发现,未婚女性有性交经历的,农村为80.7%,市区为64.37%;1990年,在某县做人工流产的病例中,未婚者占42.4%。以上数据表明,婚前性行为目前在我国已绝非个别现象了。
婚前性行为使男女双方在性欲和其他动机方面都获得了一定满足,对于婚前性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历来众说纷纭,甚至有截然相反的意见。但从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对未婚人流者的调查结果来看,婚前性行为给当事者,特别是给女方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是毋庸置疑的。
1. 给女方心理带来极大压力
由于社会上大多数人不赞成婚前性行为,有此行为的人难免在心理上产生犯罪感。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有时是女方主动提出的,而更多的是男方要求女方迎合或抵御不了,但事前事后心理状态大不相同,它给女方造成的心理压力如恐惧、自卑、冲突等接踵而来。婚前性行为常导致未婚先孕的后果,即使现在有安全可靠的流产方法,处理这个生理后果也许并不复杂,但处理由此而出现的心理问题就不那么轻松了。
2. 给女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婚前性行为可能导致年轻人的纵欲和滥交倾向,对女孩子的身体发育和以后的生育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年龄越小,这种影响就越大。尤其是在不想生育的前提下受孕,其补救措施就是人工流产。有的女青年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做完手术后不休息,立刻去上班、学习,严重影响了健康状况的恢复,甚至导致大出血;未婚人流更容易损伤生殖器官,出现意外事故,造成月经量少、闭经、性冷淡、继发不孕等后果。
3.给恋爱关系带来破坏作用
男女双方的爱情是建立在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发生性关系上。善于等待是对心上人负责任的表现,而未婚先“性”使恋爱关系出现不利于女方的发展趋势。
4.给婚后生活造成长远的不良影响
首先是给新婚蒙上阴影。新婚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之一,但婚前有过性行为或新娘子已有孕在身,这样的新婚就会失去应有的欢乐,蒙上一层阴云。从新婚夫妇而言,双方已没有新鲜感,只不过走走形式;周围人也会有议论、看不起。 其次是给婚后的生活带来麻烦。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提心吊胆、唯恐别人发现的“犯罪感”心理状态下进行的,缺乏良好的性生活环境,双方不仅难以从中体验到性快感。反而留下了痛苦的性经验,容易造成婚后夫妻某一方的性功能障碍,导致夫妻性生活不易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