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7期

肥胖相关肝病的现代治疗

作者:范建高




  
  体重与肝病关系密切,无论是肥胖和近期内体重增长过快,还是体重下降过快(特别是原先肥胖者)和消瘦均可导致脂肪性肝病。
  肥胖对肝脏的危害愈来愈大。肥胖现已成为仅次于肝炎病毒和酒精的重要损肝因素,而通过现代治疗措施科学合理地减肥,则可减少肝病发生、阻止肝病进展,防止肝病复发。
  
  肥胖与肝病的关系
  
  大量研究表明,体重过重和肥胖是引起健康体检者血清转氨酶升高的常见原因。重度肥胖者即使没有其他伴发疾病,脂肪性肝病的发生率也很高。肥胖性肝病即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的疾病谱从单纯性脂肪肝、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至失代偿期肝硬化、肝功能衰竭及原发性肝癌。
  肥胖与脂肪肝的关系比饮酒与脂肪肝的关系更为密切。对于胰岛素抵抗个体而言,体重过重或短期内体重增长过快就可诱发脂肪肝。并且,饮酒可诱发肥胖,而肥胖又可加剧酒精性肝损害,导致酒精性肝病的发病率增高和肝纤维化进展加快。
  肥胖所致脂肪肝为隐源性肝硬化和肝细胞癌的前期病变,肥胖为隐源性肝硬化、酒精性肝硬化患者并发肝癌的重要危险因素。此外,肥胖特别是伴发脂肪肝的患者对肝毒物质、缺血缺氧、内毒素血症等损伤的耐受性下降;并且,肥胖可导致肝移植术后脂肪性肝炎复发、原发性移植肝无功能并降低其术后存活率。
  
  现代治疗的减肥措施
  
  事实证明,减肥不但可以防治胰岛素抵抗和代谢综合征及其相关心脑血管事件,而且可以有效防治肥胖相关肝病。
  节制饮食、增加运动、修正不良行为,以及减肥药物、减肥手术和极低热卡饮食等是主要的现代治疗减肥措施,其中前三种方法为基本的治疗措施,需坚持终身;药物仅起辅助治疗作用,主要用于疾病的某一阶段;极低热卡饮食和减肥手术仅适用于部分重度肥胖症患者。
  1. 饮食治疗
  合理控制每日热量摄入是饮食治疗肥胖的首要原则。肥胖成人如将每日热量摄入比维持现有体重所需摄入量减少500~1 000千卡(Kcal),则每周体重可减轻0.5千克。在总热能固定的前提下,调整饮食结构。蛋白质摄入占总热能的15%~20%,脂肪占20%~25%,其余为碳水化物,但需限制甜食。饱和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均应小于总热能的10%,单不饱和脂肪酸则在10%~15%之间。尽可能多吃新鲜蔬菜,膳食纤维可由20克/天增至40~60克/天,儿童则为年龄(岁)+5克/天。细嚼慢咽,合理分配三餐,做到“早吃饱、中吃好、晚吃少”,多饮茶水,不喝饮料。
  2. 运动治疗
  中等强度的有氧运动,每次运动持续30~45分钟以上,每周坚持3~5次,并与饮食疗法相结合。
  对于肥胖者运动减肥比节食减肥更为重要,因前者可有效减少腹部内脏脂肪和显著改善胰岛素抵抗。建议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150分钟。如此锻炼每天可消耗热量300千卡,4个月内体重即可下降4.5千克。
  3. 行为治疗
  通过行为治疗纠正诱发肥胖的心理和生活方式偏差,以建立相适应的思维、饮食和运动习惯。成功的行为治疗可提高饮食、运动和药物治疗的减肥效果,但是改变生活方式极其困难。
  对于大多数肥胖患者而言,行为治疗常常是“说了没听见,听见了没明白,明白了不接受,接受了不执行,执行了坚持不了多久。”为此需重视行为治疗的监督实施。
  4. 减肥药物
  体质指数BMI≥30(BMI=体重千克/身高米2)伴腰围增大;BMI≥23伴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2个以上危险因素;BMI>25但无其他危险因素,经改变生活方式6个月,体重无明显减轻者(<6千克),可考虑应用药物辅助减肥。减肥药一般不推荐用于青少年、孕妇等肥胖患者。
  西布曲明——中枢性食欲抑制剂,可抑制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重摄取,通过中枢神经增强饮食感使食欲下降而减重,副作用主要有血压增高和心率加快。
  奥利司他(赛尼可)——胃肠道脂肪酶抑制剂,选择性抑制胃肠道脂肪酶活性,减少膳食中30%的脂肪吸收(相当于10%的能量不被吸收),副作用主要为脂肪泻。对于药物治疗起初4周体重未下降2千克者,应重新调整治疗方案。
  二甲双胍——胰岛素增敏剂,因其胃肠道反应可减少进食量,故具有轻度减肥功效。
  5. 手术治疗
  对BMI≥40或BMI≥35伴肥胖相关并发症患者可考虑胃成形手术或肠道旁路术等减肥手术,通过手术可引起摄食减少、体重下降。但手术病死率高达1%以上,且有20%以上患者术后仍可恢复原有体重,故仍需坚持基础治疗以维持长期的减肥效果。
  
  预防措施
  
  无论是正常人还是肝病患者,均应尽可能保持理想体重,避免脂肪过度堆积,特别要防止腰围增粗的内脏性肥胖。肥胖(特别是合并脂肪肝)患者必须禁酒,因其根本就无安全的饮酒剂量;肥胖患者应慎用肝毒药物并尽可能减少接触肝毒物质
  的机会;肥胖合并高脂血症的患者应强调改变生活方式的重要性,并从严掌握调脂药物的应用指征,必要时适当减量并加用保肝药物。慢性嗜肝病毒感染患者(HbsAg携带者)或各型病毒性肝炎患者应改变过分强调“营养和休息”的错误观点,以防近期内体重增长过快。重症肝病患者肝移植前应尽可能使体质指数降至30以下,BMI>40者则不宜进行肝移植手术。
  对于“不明原因性”无症状性血清转氨酶持续增高者,如合并超重或肥胖,建议先行减肥治疗。超重/肥胖所致单纯性脂肪肝患者,减肥可能是惟一有效的治疗选择。超重/肥胖相关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患者,科学减肥可提高保肝药物的治疗效果。肥胖的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需考虑同时进行减肥治疗,特别是在抗病毒药物治疗无效时。肝移植术后出现肥胖相关肝病者,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控制体重,以防脂肪肝复发。
  
  注意事项
  
  中重度肥胖的脂肪性肝病患者要想体重回复正常通常是不现实的,因此不一定以它作为减重策略的最终目标。半年内减去初始体重的10%(每月减重1~2千克),就可对健康带来益处。例如:血压、血脂、血糖以及转氨酶下降伴肝组织学病变改善。但少数病例肝组织炎症、坏死及纤维化加重,甚至导致亚急性脂肪性肝炎和肝功能衰竭。因此,减肥时必需监测体重和肝功能,有发生亚急性肝衰竭迹象者可能需肝活检协助诊断。
  目前认为,体重下降速度是决定肝组织学改善或恶化的关键因素,每月体重下降超过5千克可导致肝病恶化,而每月体重下降小于0.45千克往往说明减肥措施无效。目前建议每周体重下降不超过1 200克(儿童不超过500克/周),然而体重下降的最佳速度及其效果尚待明确。减肥后尽可能维持BMI<23 ,防止体重反弹或降低反弹幅度,从而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并延长其预期寿命。
  (作者每周三有专家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