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8期

如何理解“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作者:王怀冲 蔡 溱 胡晋红




  
  镜头一:有的病人患有尿路感染便认为肾功能不好,对任何标有“慎用”的药物避而远之。殊不知他(她)的肾功能是完全正常的。
  镜头二:有的病人出现了谷丙转氨酶、胆红素升高等肝细胞有实质性损伤的指标,但却视而不见,仍服用大剂量肝毒性较大的药物,导致急性肝坏死。
  镜头三:有的病人希望疾病尽快得到缓解,盲目地服用大量药物,往往忽视药物对肝肾的毒副作用。
  ……
  那么怎样来正确地理解药品说明书上标有的注意事项“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呢?
  
  肝功能不全
  
  当某些致病因素严重损伤肝细胞时,可引起肝脏形态结构的破坏和肝功能的异常。如果损害比较严重且广泛(一次或长期反复损害),引起明显的物质代谢障碍、解毒功能降低、胆汁的形成和排泄障碍,进而出现黄疸、出血、继发性感染、肝功能障碍等等临床表现,我们把这一病理过程或临床综合征称为肝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是多种原因引起的肾小球严重毁损,使身体在排泄、代谢废物和调节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方面出现紊乱的临床综合症候群。
  
  慎用
  
  所谓慎用即谨慎应用的意思,并不是绝对不能用。当用药者在“慎用”范围之内时,要注意小心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药。此类药通常是对小儿、老人、孕妇和心、肝、肾功能不好的患者而言。一般来讲,标有“慎用”的药品最好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使用,以避免或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
  认识了“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那么对于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时应该注意哪些事并怎样合理用药呢?
  一、用药谨遵医嘱
  为了避免或减少发生药物性肝、肾损害,首先应做到医患之间的密切配合,患者应将自己的有关病史、药物过敏史告诉医生。在用药过程中应按医生要求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同时仔细观察自己原有疾病的症状有无变化。患有慢性疾病需长期使用经肝肾代谢的药物者,应注意适时更换品种。
  二、要注意合理选药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避免应用对肝肾有损害的药物,以防进一步损害肝脏、肾脏,加重病情。如当病人并发细菌感染选用抗生素时,选用β-内酰胺类和大环内酯类是合理的,应避免选择那些易引起肾毒性的药物,如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链霉素、灰黄霉素等。肝功能不全并有细菌感染者,由于药物清除及代谢功能减弱,应避免应用对肝毒性较大的抗生素如氯霉素、红霉素酯物、两性霉素B、四环素类、磺胺药等,应选用对肝功能安全的氨曲南、磷霉素、万古霉素、多黏菌素等药物。
  三、联合用药时要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
  联合用药应注意药物的协同作用或相互作用所致的不良反应,并在用药前后注意定期检查肝、肾功能,以防止严重的不良反应的发生。如高脂血症病人在用吉非罗齐胶囊时,由于其主要经肾脏排泄,在与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合用时,可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和肾毒性,有导致肾功能恶化的危险,故应减量或停药,本品与其他有肾毒性药物合用时也应注意。
  四、适当调整给药剂量或给药间隔
  肝肾功能不全时,药物易在体内蓄积并引起毒副作用,因此应适当调整给药剂量及给药间隔。如肾功能不全病人在使用磺胺类抗菌药时需要调整用药剂量和给药间隔。曾有人报道,在血肌酐>176微摩尔/升的病人,使用磺胺时引起肾毒性反应,再如伴有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在使用抗抑郁药喜普妙(西酚普兰)时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检测肝、肾功能,肝功能不全者推荐宜用剂量为20毫克/天,如未出现不良反应,可增加至40毫克/天。
  五、特殊人群要注意个体差异
  小儿、老人、孕妇、极少数特殊体质人群等,因为年龄、免疫状况有个体差异和药物敏感性,对标有慎用的药物更应高度重视。如对出生6个月以内的婴儿发热情况,退热药多选用扑热息痛或中成药制剂。家长应尽量避免给其服用含阿司匹林的解热药,因为这个年龄的婴儿,其肝脏代谢功能亦未发育完全,其成分乙酰水杨酸会使其中的游离胆红素堆积,从而引起黄疸。老年人肾滤过功能仅为健康年轻人的1/3~1/2,肾脏易致药物蓄积中毒,尤以洋地黄类药物突出,故老年患者应慎用肾毒性的药物,如老年患者在使用地高辛治疗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使用与地高辛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左氧氟沙星),一旦产生因药物相互作用而致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总而言之,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应避免过量、过频使用药物,更要避免滥用药物,不要随意增加剂量、延长疗程或其他不规则用药。对标有“慎用”的药品应多向医生或药师咨询,只要医患密切配合,制订合理的给药方案,并严格执行医嘱,定期做肝、肾功能检查,是完全可以减少或避免发生药物性肝肾功能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