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8期

认识但不用害怕药物的不良反应

作者:李增烈




  
  张经理拿着克拉霉素的说明书来找我,说他不敢服用,因为上面记着那么多不良反应,取药时没看,回家仔细一看吓了一跳。
  的确,说明书上明明写着,主要有口腔异味、腹痛、恶心……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转氨酶升高,过敏反应有荨麻疹、药疹,还有肝毒性、短暂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偶有报告。洋洋四大类共17项,确实够吓人的。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张经理因39℃高烧、咽痛3天来诊,两侧扁桃体肿大,上覆盖有白色脓苔,白细胞12 000,中性85%,确诊为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虽在社区医院“吊过”一天青霉素,未见效果,我才给他处方克拉霉素0.25克,一日2次。
  我告诉他,和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方面一样,药物有治疗效果,就可能有不良反应。因此药监部门要求所有的药物,包括非处方药(OTC)必须如实说明不良反应一项,目的决非恐吓让人不敢用药,而是指导科学用药,杜绝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即便发生也能及早察觉。
  维生素E被认为是一种“时髦”药,推荐用于防治高脂血症、冠心病、动脉硬化等,我顺便从药盒中抽出一张说明书,上面也清楚写道: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眩晕、头痛、乏力……共11种不良反应,我请张经理看,他似乎懂了一些。
  “我常听说药物有副作用,为什么又来个不良反应?”他问道。
  我告诉张经理:“不良反应是一个笼统名称,包括几种情况,可以单独也可同时出现。副作用,指正常剂量下治疗作用以外常出现的、与治疗要求无关的不适。你犯胃痛时,医生常开(注射)654-2或阿托品、颠茄之类以解痉止痛,但几乎同时都会感到口干,这就是此类药物的副作用,是由药物特性所决定的。
  “毒性反应,是指药物剂量过大(超过安全限度)时所发生的反应,如某些头孢类抗生素过量可出现血尿;消炎镇痛类药物,如消炎痛、芬必得等造成的胃肠道出血等。有时还与服药者年龄、肝肾功能、体内电解质情况等有关。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对一般人而言的合理治疗量,对老年人就可引起毒性反应。在毒性反应中剂量及服用期限是重要的,也是可以预防的。当然,劣质药品另当别论。
  “继发反应,是指药物使用一段时期或停药之后出现的不适。如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后的骨质疏松,柳氮磺吡啶引起的叶酸缺乏症,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后肠道菌群失调出现腹泻等。”
  张经理十分专注地听着我的讲解。
  “最为恼火、难以预测的是过敏反应,与剂量大小无关,与体质有关。如青霉素皮试时,皮内注射只有20单位(相比之下静滴是400万~800万单位)就可发生,轻者局部瘙痒、发红,重者休克。有时作了皮试是阴性,注射后还可发生过敏反应。”
  原来紧张的气氛显得缓和多了。我继续解释说:“两眼墨黑,对不良反应一无所知当然不好;该用药时,因为可能有不良反应而不服药,那是‘因噎废食’,同样不好。该用就用吧!小心就是了!克拉霉素说明书上第一条适应证就是扁桃体炎。”
  第三天张经理特地来门诊告诉我,服药第二天热度就退了,咽痛也消失了。我嘱咐他再服1~2天以巩固疗效。
  “李教授,能否从患者角度出发,介绍一些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具体办法?”我提了几条:
  1.可以核对一下,自己的病是否在该药适应证范围之内。但有些药物的新用法不一定全在说明书中,以医嘱为准。
  2.按医生吩咐,按量、按时服药,切勿自行加量和延长时间。我很欣赏国内一家知名药业集团的口号:愿随医生一道,为您送去健康。
  3.有肝、肾功能不全,有糖尿病等情况,应主动告诉医生。
  4.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应预先声明。因为对一种药过敏者,更易对其他药过敏。
  5.能口服时不肌注,能肌注时不静滴给药。
  6.阅读说明书时也要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项和注意事项。
  7.自购药、自治病宜特别小心,其中隐藏有多项不安全因素。
  不要忽视药物的不良反应,同样不要因可能有不良反应而拒绝正确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