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3期

药物和“毒物”性肝病不容忽视

作者:陈成伟




  据统计,迄今供人类应用的药品和保健品已达3万种以上,加上食品添加剂和环境污染物质,人类正暴露于6万种以上化学物质的威胁之中。如果进入体内的化学物质量超过肝脏解毒的承受能力,或者个体有遗传或免疫特异质的因素,就有可能造成亚临床和临床的肝损伤。
  肝脏为人体最大、最主要的生化和药物代谢器官,经肠道吸收的药物及其他化学物质经门静脉进入肝脏,由肝脏代谢。化学物质在肝脏代谢过程中,会产生很多中间代谢产物,多数毒性降低,少数毒性增高,因此肝脏也是药物损害的主要靶器官。
  除了传统药物可预测和不可预测的肝损害外,新药引起的肝损害也不断涌现,甚至刚上市不久就因为可导致肝损害而被撤销的新药也不在少数。另一方面,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全球范围内化学性环境污染已日趋严重,化学中毒性肝病也与日俱增。这些有害物质包括工业生产和消耗过程中产生的化学物,提供医疗保健的药物和诊断试剂,农业生产和园艺操作中使用的杀虫剂、除草剂、激素和人工肥料,植物和草药中固有的有毒成分,以及在生产、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被污染的物质,食品和保健品中含有的添加剂、防腐剂和人工色素,残留的农药和杀虫剂,凡此种种,对人体健康均可能造成危害。
  1994年,有权威著作将肝脏病病原学分为十大类病因,药物和毒物是除病原微生物外的第二大病因。因为此类疾病涉及到家庭、职业和广泛的医疗领域,所以药物和中毒性肝病不但是医疗问题,而且是一个容易忽视的社会问题。尽管在临床上药物和中毒性肝病是常见肝病,但常被忽视,一般人群和临床医师对药物性肝病的认识不足,药物性肝病的临床表现多样化,可表现为急性或慢性的肝细胞损伤、胆汁瘀积和血管病病变等。
  当病人发现血清转氨酶(ALT)、碱性磷酸酶(ALP)或γ-谷氨酰转肽酶(γ-GT)增高时,如血清病毒标志阴性,往往被诊断为非甲~非戊型肝炎,或原因不明的病毒性肝炎,而忽视了曾有服药史。特别在慢性乙型和丙型肝炎的病人,因服用各种所谓“保肝药”、“转阴药”等导致肝损伤,临床上则诊断为慢性肝炎活动,很少考虑到药物致病的因素。所以,药物性肝病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据统计,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率仅次于皮肤黏膜损害和药物热。药物性肝病可占所有黄疸住院患者中的2%~5%,或“急性肝炎”住院患者中的10%。而在老年肝病患者中,药物性肝病的比例更高,可达20%或以上。在欧美国家中,急性肝衰竭的病因中,药物所致的肝损害占30%~40%。实际上,亚临床型的药物性肝病的发生率远比有症状或黄疸表现者为高。例如氯丙嗪、苯妥英钠、胺碘酮、丙戊酸、巯嘌呤、异烟肼、酮康唑、同化雄激素、水杨酸盐等,常可造成肝组织学和(或)生化改变,但无明显的临床表现。根据国内资料,中药和草药所引起的肝损伤和肝脏病也颇多见,应予重视。特别是减肥和瘦身药引起的肝损害,近年来屡见不鲜。
  (作者每周二上午在上海沪闵路9585号上海南京军区肝病中心有专家门诊)